我男朋友在07/2002拿了green card去美國,留了5個月,12/2002反左香港。到了今年7月便已夠五年,但因他在期間只間斷反美國2個禮拜keep住張green card(因為他在香港讀大學)。他在9/2006去了美國讀PhD,我想知:
1) 他是否最快要到1/2009先可以"申請"入籍?
2) 我們如果等待入籍期間結婚,申請我拿green card,期間我又在美國拿F-1讀master,咁合法嗎?因為聽說入左藉到時再轉換身份都OK, 重唔拿2年temporary green card....唔會快d批比我?
3) 他住在Orange County的(next to LA County) 那裡由申請到入籍要等幾耐?
麻煩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