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歷史

2007-03-03 4:21 am
荷蘭的歷史

回答 (2)

2007-03-03 4: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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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早期的歷史與比利時和盧森堡有著密切關係。這三個國家一直被稱「低地國家」,直到16世紀時才粗略劃定出現時荷蘭的邊界。這片土地起初聚居了不同的部落群體:弗利西族(Frisii)生活在遙遠北方小山丘上,日耳曼巴塔易族(Germanic Batavi)以瀉湖為據點。
16世紀晚期,居住在荷蘭北方的省份剛轉信新教的教徒,聯合起來反抗西班牙天主教統治者。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Philip II)展開殘忍的宗教法庭,重整天主教地位,戰爭在1568年爆發。荷蘭人在歐蘭治皇朝的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 of Orange)領導下進行起義,他因拒絕參加宗教辯論而有「沈默的威廉」這個別名。經過80 年的紛爭後,荷蘭和它的聯盟省份在1648年將西班牙人驅逐出境,荷蘭終以獨立國家Holland的姿態出現在歐洲這個角落(情況像英格蘭(England)其實是指英國(Britain)一樣)。
阿姆斯特丹在荷蘭最輝煌的時期躍進歐洲舞台,即大約從1580年到1740年的黃金時代。此後,世界海域都被英國人統治。這個時代的財富都是由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一手爭取回來,該公司派船前往遠東尋找香料和奇珍異寶,把好望角、印度尼西亞、蘇里南、安的列斯(Antilles)和新阿姆斯特丹(今天的紐約)劃其殖民地,並在整個亞洲建立了貿易驛站。
阿姆斯特丹的資產階級沉迷運河邊漂亮的山形牆房子,給自己的畫肖像和大量浪費食物。這反過來刺激了藝術的發展,並成就了像林布蘭(Rembrandt).這類畫家。然而風光的日子很快就過去。1795年法國入侵荷蘭,拿破崙任命他弟弟路易斯作國王。當討厭的法國佔領將近結束,荷蘭合併比利時和盧森堡組成荷蘭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第一任國王威廉一世在1814年登上王位, 歐蘭治皇朝的統治一直維持到今天。1830年,比利時人反抗並且取得獨立。不久,盧森堡也宣佈獨立。

荷蘭漸漸從一個世界列強退下來,成為安逸淡薄的國家; 它開始革新社會計劃,其中不少計劃亦沿用至今。雖然荷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能保持其中立,但第二次世界大戰卻不能獲得這個待遇。德國人在1940年5月入侵荷蘭,進行了瘋狂轟炸的閃電戰,四天之內摧毀了鹿特丹大部分地區。荷蘭軍雖有抵抗,但佔荷蘭大多數人口的猶太人依然被殲除滅盡,只有極少數能幸存下來。 1949年,雖然荷蘭多次向印度尼西亞用武力鎮壓,但印度尼西亞還是贏得了獨立。 1975年,蘇利南的主權和平移交。委內瑞拉海岸上的安的列斯(Antilles)雖仍是殖民地,但是基本上已擁有自治權。荷蘭是歐盟的忠實支持者,已經採用歐元,並為荷蘭人取得與歐洲進一步的融合的合理利益。

2001年,同性婚姻和安樂死合法化,確認了荷蘭處理社會問題方面的自由和前衛的思想。2002年,右翼政治家兼反移民運動領袖皮姆·(Pim Fortuyn)被暗殺,動搖了這個向來開明且和平的國家,剛上場的聯合政府旋即瓦解。2003初的選舉投票率甚高,基督教民主黨人獲勝。福圖恩Ipim Fortuyn)僅獲8個席位,移民問題似乎仍是荷蘭政治議程上的一個熱門話題。
2007-03-03 4:28 am
荷蘭

荷蘭(荷蘭語:Nederland)位於歐洲大陸,是荷蘭王國的其中一個組成部份。它位於歐洲西北部,瀕臨北海,與德國、比利時接壤。荷蘭國土海拔很低,很多地方地勢接近甚至低於海平面。它以海堤、風車和寬容的社會風氣而聞名。荷蘭擁有兩個首都:阿姆斯特丹和海牙。阿姆斯特丹是憲法確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女王的王宮和大多數使館都位於海牙。此外,國際法庭也設在海牙。

正式名稱為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荷蘭語,中文音譯「尼德蘭」),俗稱 Holland (荷蘭)。原意是「低窪之國」,故使用普通名詞的複數形式,並且要加冠詞。日耳曼語系直接稱為 the Netherlands(英語),Die Niederlande (德語),而拉丁語系則意譯為 les Pays-bas (法語),los Países Bajos(西班牙語)。

歷史

在神聖羅馬皇帝卡爾五世的統治下, 現在荷蘭和比利時的區域叫作荷蘭7省。16世紀西班牙人曾經統治荷蘭,荷蘭人為了爭取獨立,和西班牙人苦戰了近八十年,最後在1648年獨立,成立尼德蘭共和國,從西班牙獲得獨立之後,荷蘭發展成為17世紀航海和貿易強國。荷蘭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貿易據點。這段時期在荷蘭被稱為「黃金年代」。

在1815年被拿破崙統治的法國佔領結束後,荷蘭和現在的比利時、盧森堡組成荷蘭王國。比利時很快在1830年獨立,盧森堡也緊隨其後。19世紀中,荷蘭相對於其鄰國比較落後。

荷蘭在一戰中保持中立。荷蘭在二戰中自1940年5月被德國佔領直至1945年才被解放。戰後,荷蘭經濟再度繁榮發展。荷蘭是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經濟聯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北約的成員。

於1954年,荷蘭通過《荷蘭王國章程》,使荷蘭的原殖民地和屬地在王國內與荷蘭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蘭王國專指由荷蘭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組成部份的王國,而「荷蘭」則專指歐洲大陸荷蘭。現時荷蘭王國包括三個部份,分別是歐洲大陸荷蘭、荷屬安的列斯和阿魯巴。

2006年11月22日,荷蘭舉行議會第二院選舉。[1]在150個議席中,荷蘭基督教民主聯盟贏得41席,荷蘭工黨獲32席,社會黨26席,自由民主人民黨獲得22席。[2]2007年2月22日,新一屆大臣會議宣誓就職,由基督教民主聯盟、工黨和基督教聯盟3黨組成,揚·彼得·巴爾克嫩德擔任首相。

政治

自1581年至1806年, 荷蘭是共和國體制。 其後的1806年至1815年,荷蘭被法國短暫的統治。從1815年起,荷蘭一直是君主立憲制國家。

自1980年,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比阿特麗克斯)就任國家元首至今。理論上說,女王有權任命政府成員。實際上,通常會按照選舉結果建立聯合政府,再由女王宣佈政府首腦的任命。組建政府的過程可能會需要幾個月。

荷蘭議會由下議院和參議院構成。150議員的下議院每隔四年選舉一次。參議院權利較小,參議員則是每隔四年由新當選的省議會議員挑選組成。

政治學家一般把荷蘭認為是協商民主政體的典型樣本。

文化

荷蘭產生過很多著名的畫家。17世紀時,正值荷蘭共和國的鼎盛時期,荷蘭出現了倫勃朗 (Rembrandt van Rijn),Johannes Vermeer, Jan Steen和其他一些畫家. 19世紀和20世紀的畫家包括文森特·梵谷(Vincent van Gogh) 和蒙德里安 (Piet Mondriaan)。M. C. Escher 是一位知名的圖形藝術家.

荷蘭的哲學家包括伊拉斯謨和斯賓諾莎。笛卡兒的主要著作也都完成於此。

在「黃金年代」,荷蘭的文學也曾十分繁榮,產生了Joost van den Vondel和P. C. Hooft 兩位著名作家。二十世紀的主要作家包括Harry Mulisch, Jan Wolkers, Simon Vestdijk, Cees Nooteboom, Gerard Reve 和 Willem Frederik Hermans. 《安妮日記》也是作於荷蘭。
參考: 維基百科 =V=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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