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這種情況,在提出辭職7天後離職也要給一月薪的代通知金嗎?

2007-03-02 11:50 pm
我在現在的公司做了4個月,三個月試用期過後,老板說合同還沒有做好(公司在發展中,以前的員工都是沒有合同的),所以就談了薪水和傭金,等合同做出來了再簽。到新年前最後那天(2/16號),老板說合同做好了,讓我馬上簽,我當時看過合同後覺得不太好,所以要了複本回家看,我想過又想決定不簽這份合同,所以等9天(跟大陸廠時間)新年假完了,提出即時辭職,但老板要我提前一個月通知,或是賠他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這種情況,我可以不賠嗎?為什麼我沒簽合同也要賠?如果他的合同在試用期快完時早就有了,我看後不想簽,不就不應該賠他一個月這麼多嗎?那時我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也行呀,現在等合同等到我做了4個月,再要賠他一個月薪,有種受欺負的感覺!

請很清楚勞工法的人回答,萬份感謝!
更新1:

沒簽合同前已經談過薪水和傭金,但沒有談加班及辭職通知,試用期時就總是有事要加班沒有錢,但公司沒有要求一定要加班,全都是自發性,但後來把這點寫在合同裏,說要配合加班,那我覺得等我簽了後,他只要說要加班,我就不能反對了,辛苦了又沒有回報,不太好。 現在我找一份新的工,但這邊的事還沒有解決掉, 請問,可以請長假,去新的公司上班嗎?

回答 (5)

2007-03-03 12:36 am
✔ 最佳答案
重點在於﹕他當初聘請你時口頭所說的內容,與他給你的那份合同內容是否一樣。

你唔簽那份合同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老闆跟改了待遇或福利等?
如果是的話,你是有權唔簽那份合同,
並且即日辭職及要求老闆俾番 7 日的待通知金你的。
因為如果老闆單方面更改顧傭合約 (包括口頭承諾的) ,
員工是有權不接受,亦相等於老闆即日通知解傭員工,
所以你可以即日通知老闆你唔接受老闆單方面更改顧傭合約,
要求老闆俾番 7 日的待通知金你。
俾 7 日待通知金你是因為他在試用期前給你合同的。
假若他是在第 4 個月給你合同,而合同中的待遇有所偏差,
你不接受的話,他是需要給你一個月的待通知金。

但假若....那份合同與之前聘請你時的口頭承諾是一樣的話,
你是必須依足合約內容而給與老闆一個月通知的。
因為口頭承諾與合同內容相同,即使是第 4 、第 5 個月俾你簽,
都唔影響你應有的待遇或福利,公司沒有欺負你,
你無理由因為自己單方面唔接受份合同而只給公司 7 日通知期離職。


2007-03-02 16:56:34 補充:
第四位人兄的答案絕對係唔啱的﹕因為根據勞工法例,口頭承諾都係有約束力的,因此那根本不是一個漏洞,無得爭拗。有好多公司都無顧傭合約的,難道那些員工辭職時都可以去話因為無白紙黑字寫明,係一個漏洞,所以可以爭拗話唔俾一個月通知嗎?而且....無簽白紙黑字既合同,唔等同你無需履行合約的條文,只是那份合約是口頭承諾,而非白紙黑字吧了!你不會說你做左兩個多月都唔知自己的職責、福利及待遇卦,如果係既話,就係你自己的問題。如果第四位人兄仍然想係人事部工作,建議要再熟識多點有關勞工法例的知識。

2007-03-02 17:06:59 補充:
根據加班這一點,你可以同老闆傾。正如以上的答案內容,由於你做左兩個月都係自發加班的,但公司突然要求硬性加班,就已經算係更改了顧傭條款,你有權唔接受,並要求顧主給 7 日通知金給你。你可以開門見山同老闆講這一點,並跟他說你唔接受這條款,除非老闆作出合理的補貼。另外....你絕對唔可以請長假去做另一份工的。你可以放工後去返另一份工,但不能在未得顧主同意下在同一時間有兩份正職的工作。
2007-03-09 12:45 am
本人很同意第三位 Mandy 的回答 "口頭承諾都係有約束力的"。
而"口頭承諾" 的壞處是無白紙黑字寫明,可以叫做無憑無據,所以當有勞資問題發生時,雙方都實質文件證明大家的協議,所以比較麻煩,真係口同鼻拗。

不過就以上資料,其實好明顯你已屬於連續性合約的僱員,而你亦過了公司的試用期,加上公司亦口頭承諾了試用期後的薪金及佣金,只是說明後補合約再給你簽,是嗎? 就當時公司提出給你的 offer 相信你是滿意才會繼續工作,而約你一直無提出過不滿或不接受,相信這已經可以當作你是"默認" 接受了條款。<勞工處很多時會提到有默認接受條款的>

而你既然以成為所為 418 受勞工法保障的僱員,就勞工法例所定如無合約訂明通知期,如於試用期後任何一方要終止僱傭合約,任何一方亦須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所以,如你現在要辭職,必須給公司一個月的通知期或通知金。

於合約方面,除非合約的條款與以往及公司承諾的有所改變或變差或低於勞工法,你有權不接受合約,但這不等於你可以即時離職,你亦應跟據公司的政策或勞工法或公司一向的做法去處理有關事宜。

而你於假期中受僱於另一公司當然不可以,公司可以向你追討賠償或有可能影響你的新工作,有些職位可能比較重要及行業特別,公司還可從民事追討你更多的賠償 ... 希望幫到你 !!

另外 : 真是要提提第四位朋友仔,如果你不提到你是於人力資源部工作還可以,但 ... ??
其實 "口頭承諾" 已經是任人力資源人員最基礎要認識的,所以 ~ haha 惡補惡補啦 ~~
勞工處經常舉辦很多關於勞工法的大會給予各大僱主及人力資源部人員,很多案例會提出來討論,有興趣可向勞工處查詢。

或可能有其他的理由或實質的案例,請指教指教 !!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3-03 12:37 am
我自己都係做緊人事部o既
照你以上個情況睇
我覺得你係唔需要賠償一個月的
點解呢?

因為雖然你過了試用期
最重要係你冇簽到份合約!
你冇簽到份合約
即係你唔同意佢個條件啦
咁你點解要履行合約上o既條文呢?
不過有一點都好重要
係你上班時公司有冇出過一份臨時合約說明薪金、通知期俾你呢?
如果你簽過o既就唔同講法啦....

另一方面來說
僱主佢遲遲都出唔到份合約俾你
而個係佢o既責任
當時你唔肯即時簽
比著係我舊公司會有做法
係限你x日內簽回
唔係o既話就當你自動申請離職o既
一定唔會俾個員工用拖字訣o架~

我覺得而家係僱主個人事部方面合約做得唔太完善
試用期過o左成個幾月都出唔到合約....

而你個方面
講真唔駛合約你都應該問過/知要一個月通知吧....
不過係冇白紙黑字證明o者
咁你就可以用而個漏洞去爭拗

總括來說我覺得你唔駛賠o既機會都幾大
Anyway 你可以試下問勞工處1888個度
睇下勞工處有什麼意見先
不過我相信佢都係話可能要打官司至知....

2007-03-02 16:47:22 補充:
係1823先o岩~
2007-03-03 12:09 am
一般3個月內要7日, 知後要1個月通知, 可以賠他一個月代通知金.
2007-03-02 11:58 pm




如 僱 主 或 僱 員 想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須 要 給 予 對 方 多 長 的 通 知 期 或 多 少 代 通 知 金?

答1.
如 果 合 約 是 連 續 性 合 約, 所 需 的 通 知 期 或 代 通 知 金 如 下:




連 續 性 合 約
通 知 期
代 通 知 金

有 明 訂 協 議
依 照 協 定 的 通 知 期, 但 不 少 過 7天
相 等 於 通 知 期 內 僱 員 可 賺 取 的 工 資

無 明 訂 協 議
不 少 過 1個 月 的 通 知
不 少 過 1個 月 的 工 資
凡 僱 傭 合 約 有 試 用 期, 所 需 的 通 知 期 或 代 通 知 金 如 下:




試 用 期
通 知 期
代 通 知 金

首 個 月 的 試 用 期 內
無 需 通 知 期
無 需 代 通 知 金

第 1個 月 後 的 試 用 期 內
有 協 定 的 通 知 期
依 照 協 定 的 通 知 期, 但 不 少 過 7天
相 等 於 通 知 期 內 僱 員 可 賺 取 的 工 資

無 訂 明 通 知 期
不 少 過 7天 的 通 知
不 少 過 7天 的 工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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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
可 否 以 年 假 抵 銷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的 通 知 期?

答2.

不 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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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3.
僱 主 或 僱 員 是 否 可 無 須 給 予 對 方 通 知 或 代 通 知 金 而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答3.
是。
如 果 僱 員 在 與 其 僱 傭 有 關 的 事 宜 上:

故 意 不 服 從 僱 主 合 法 而 又 合 理 的 命 令;

行 為 不 當;

犯 有 欺 詐 或 不 忠 實 行 為; 或

慣 常 疏 忽 職 責,


僱 主 可 無 須 給 予 通 知 或 代 通 知 金 而 即 時 解 僱 該 僱 員。
但 僱 主 應 該 留 意, 即 時 解 僱 是 嚴 重 的 紀 律 處 分, 只 有 在 僱 員 犯 了 非 常 嚴 重 的 過 失 或 經 多 次 警 告 仍 不 改 善 的 情 況 下 才 採 用。
僱 員 在 下 列 情 況, 可 無 須 給 予 通 知 或 代 通 知 金 而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合 理 地 恐 懼 身 體 會 遭 受 暴 力 或 疾 病 危 害;

受 僱 主 苛 待; 或

已 受 僱 不 少 於 五 年, 並 經 註 冊 醫 生 證 明 永 久 不 適 合 擔 任 目 前 的 工 作。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41: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2000051KK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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