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法律常識,請幫手解答

2007-03-01 5:18 pm
想問如果一個未年滿十八歲人士,因為盜竊而被法庭定罪,但因時間太耐,唔記得當時最終判罰,但依稀記得話,只係需要係三年內不再犯事,便可以不留案底,我想問,是否可以申請良民証移民或申請工職???
更新1:

咁我想問,我可以從什麼途徑可以查番當時既紀錄???

回答 (2)

2007-03-01 6:24 pm
✔ 最佳答案
若你所言是真的,那你就不用擔心,你是可以申請到良民証的,因為有關部門只會向法庭查詢,而法庭雖有記錄,但只要你符合有關條件,法庭是不會隨便公開的;至於申請公職亦沒有問題,因為申請書中有一欄會問申請人有否犯過法而被判入獄,但卻沒有說明守行為,所以這欄你不填亦不算是隱瞞。
你可在法庭及警察公共關係科中查到你過往的紀錄。
2007-03-01 5:37 pm
當時判了你3年守行為, 不算是案底, 但是在警察局內有這些記載。

故此, 移民局看到你的記錄的, 而未必讓你 申請良民証移民或申請工職的。

l hope it can help you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34: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01000051KK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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