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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地 與 香 港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該 18 個 服 務 行 業 包 括:管 理 諮 詢、會 議 展 覽、廣 告、會 計、建 築 房 地 產 及 相 關 專 業 服 務、醫 療 及 牙 醫、分 銷、物 流、貨 代、倉 儲、運 輸、旅 遊、視 聽 服 務、法 律、銀 行、證 券、保 險 及 增 值 電 訊 服 務。
根 據 內 地 與 香 港 於 2003 年 6 月 簽 署 並 由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的 《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 (CEPA),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可 更 容 易 進 入 內 地 市 場,而 香 港 的 專 業 人 士 和 居 民 亦 有 更 多 機 會 在 內 地 開 設 業 務 和 工 作。概 括 來 說,CEPA 可 為 香 港 服 務 業 帶 來 莫 大 裨 益。
在 CEPA 下,香 港 多 個 服 務 行 業 的 公 司 將 享 有 市 場 准 入 措 施 所 帶 來 的 優 惠,範 圍 超 越 內 地 的 入 世 框 架 和 承 諾。
中 國 入 世 推 行 的 開 放 市 場 措 施 適 用 於 所 有 世 貿 成 員,包 括 香 港。而 根 據 CEPA 實 行 的 措 施 更 超 越 內 地 的 入 世 承 諾,所 有 被 界 定 為「香 港 公 司」的 企 業 均 可 享 有 優 惠。
CEPA 是 一 項 靈 活 及 具 前 瞻 性 的 安 排。中 央 政 府 及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同 意,通 過 協 商 推 行 進 一 步 開 放 貿 易 措 施。2004 年 8 月,內 地 與 香 港 就 第 二 階 段 開 放 措 施 (CEPA 第 二 階 段 ) 達 成 協 議,進 一 步 放 寬 內 地 服 務 市 場 的 准 入 條 件。
預 期 內 地 與 香 港 的 合 作 措 施 將 有 助 加 強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商 業 樞 紐 的 地 位。
有 關 CEPA 全 文,請 進 入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工 業 貿 易 署 網 站 瀏 覽:
http://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中文)
http://www.tid.gov.hk/english/cepa/index.html (英文)
香 港 服 務 企 業 的 市 場 准 入
中 央 與 香 港 政 府 於 2003 年 簽 署 的 CEPA 協 議 (CEPA 第 一 階 段 ) 涉 及 18 個 服 務 行 業 1 的 市 場 准 入。雙 方 又 於 2004 年 8 月 27 日 在 CEPA 第 二 階 段 下 達 成 協 議,對 香 港 服 務 行 業 及 服 務 提 供 者 進 一 步 放 寬 市 場 准 入 條 件,涵 蓋 範 圍 包 括 法 律、會 計、醫 療、視 聽、建 築、分 銷、銀 行、證 券 期 貨、運 輸、貨 代 及 個 體 工 商 戶 等。
根 據 CEPA 第 二 階 段,內 地 同 意 由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把 開 放 措 施 擴 展 至 8 個 新 增 服 務 領 域,包 括 機 場 服 務、文 化 娛 樂、信 息 技 術、職 業 介 紹 所、人 才 中 介 機 構、專 利 代 理、商 標 代 理 及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換 言 之,在 CEPA 第 一 及 第 二 階 段 下,內 地 承 諾 對 香 港 服 務 行 業 及 服 務 提 供 者 開 放 共 26 個 服 務 業 領 域。
CEPA 第 一 及 第 二 階 段 開 放 的 行 業
會計 *
貨代 *
醫療及牙醫 *
廣告
信息技術服務
專利代理
機場服務
個體工商戶 **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視聽 *
保險
證券 *
銀行服務 *
職業介紹所
倉儲
建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服務 *
人才中介機構
增值電訊服務
會議展覽
法律 *
旅遊
文化娛樂
物流
商標代理
分銷 *
管理諮詢
運輸 *
* CEPA 第 一 階 段 涵 蓋 及 CEPA 第 二 階 段 進 一 步 開 放 的 行 業
** 在 CEPA 第 一 階 段 下,「個 體 工 商 戶」屬 於「分 銷 服 務」類 別
在 CEPA 下,香 港 服 務 企 業 可 享 有 超 越 內 地 入 世 承 諾 的 市 場 准 入 待 遇。在 物 流、貨 代、運 輸 服 務、管 理 諮 詢、廣 告 及 會 議 展 覽 行 業,香 港 公 司 可 以 較 其 他 外 國 公 司 提 早 在 內 地 設 立 獨 資 企 業。
鑒 於 在 CEPA 下,多 項 有 關 資 產、資 本、營 業 額 或 營 運 的 要 求 均 有 所 降 低,有 利 香 港 中 小 型 服 務 公 司 進 入 內 地 市 場,受 惠 行 業 包 括 銀 行 及 法 律 服 務。根 據 中 國 的 入 世 承 諾,內 地 服 務 業 的 市 場 准 入 門 檻 甚 高,而 CEPA 則 將 香 港 公 司 進 入 內 地 市 場 的 門 檻 降 低,讓 他 們 更 容 易 進 入 內 地 服 務 市 場。
雖 然 放 寬 措 施 因 應 個 別 行 業 而 有 所 不 同,但 由 於 內 地 考 慮 到 香 港 的 獨 特 條 件,因 此 CEPA 覆 蓋 的 範 圍 超 越 了 其 入 世 承 諾,對 香 港 公 司 開 放 視 聽 即 屬 其 中 一 例。根 據 CEPA 第 一 階 段 的 放 寬 措 施,香 港 拍 攝 的 華 語 影 片 不 再 受 內 地 每 年 進 口 20 部 外 國 影 片 以 分 賬 方 式 在 內 地 電 影 院 放 映 的 全 球 配 額 限 制,而 香 港 與 內 地 合 拍 影 片 的 規 定 亦 有 所 放 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