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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鴝鵒]原文:
桓豁在荊,其參軍得一鴝鵒(鳥名,俗稱八哥),教令學語,遂無所不名,能與人相問,效人語聲。桓豁大會吏佐,令悉效四座語,無不絕似。有主典人盜物,為鴝鵒所見,密白參軍,參軍銜之而未發。後盜牛肉,鴝鵒復白,參軍曰:「汝云盜肉,應有驗。」鴝鵒曰:「以新荷裹著屏風後。」檢之果獲,痛加治。盜者患之,以熱湯灌殺。參軍悲傷累日,請殺此人,以報其怨。桓豁言曰:「不可以禽鳥故,極之於法。」令止五歲刑。
白話文:
桓豁在荊州的時候,他的參軍得到一隻八哥(烏鴉),並教它說人語,所以它能與人對話和模仿人的聲線。桓豁與吏佐會面時,叫此八哥模仿座上客的聲音,都非常相似。有一人偷東西,被八哥看見,暗中告訴參軍,但參軍沒有揭發此事。後來此人又偷牛肉,八哥再次告密,參軍就問它:「你說有人偷牛肉,應該有證據吧。」八哥就答:「那人用荷葉包裹著牛肉藏在屏風後。」參軍找到罪證,就罰了那人。那人心深不憤,就用熱水殺了那八哥。參軍非常傷心,就請桓豁殺了那賊人的頭,以報八哥之仇。但桓豁說:「不可以因為禽鳥的事情而執行刑法。」桓豁就命令停止行刑。
P.S.五歲刑是一種酷刑,屬於秦始皇那個年代的刑法,相當於五馬分屍
[二牛]原文:
護持寺在河間東四十里,有農夫于某,家小康,一夕,于外出,劫盜數人從屋簷躍下,揮巨斧破扉,聲丁丁然,家惟婦女弱小,伏枕戰慄,聽所為而已。忽所畜二牛,怒吼躍入,奮角與盜鬥,梃刃交下,斗愈力。盜竟受傷狼狽去。蓋乾隆癸亥,河間大饑,畜牛者不能芻秣,多鬻於屠市。是二牛至屠者門,哀鳴伏地不肯前,于見而心惻,解衣質錢贖之,忍凍而歸,牛之效死固宜。惟盜在內室,牛在外廄,牛何以知有警,且牛非矯捷之物,外扉堅閉,何以能一躍逾牆,此必有使之者矣。非鬼神之為而誰為之。此乙丑冬在河間歲試,劉東堂為余言。東堂即護持寺人。雲親見二牛,各身披數刃也。
白話文:
護持寺在河間府東四十里,有個姓于的農夫,家境小康。一天晚上,于某出門去了,有一夥強盜從屋簷跳了下來,揮舞著大斧子砍砸門戶,聲音丁丁做響。家裡只有女人孩子,趴在枕頭上發抖,只能任由強盜們放肆。忽然,他養的兩頭牛怒吼著跳了進來,擺著牛角和強盜戰鬥,對方的武器亂紛紛地打來,牛戰鬥得更加抖擻。強盜們最終都受了傷,狼狽逃走了。原來乾隆癸亥年,河間大饑荒,養牛的人沒法餵養了,多數都把牛賣給了屠戶。這兩頭牛到了屠夫的門前,哀鳴著趴在了地上,不肯再向前走。于某看見後心生惻隱,脫了衣服典當了錢把它們贖了出來,忍著寒冷回了家。牛為他拚死效命當然也就是應該的了。只是強盜在內室,牛在外面的圈裡,牛怎麼會知道有強盜的呢?而且牛並非是以矯健見長的動物,外面的門緊緊關著,怎麼會一躍跳進牆裡呢?這一定是有憑附的緣故,不是鬼神所做又能是誰呢?這件事是乙丑年冬天在河間參加歲試時,劉東堂先生講給我的,劉東堂就是護持寺的人,說親眼看見過兩頭牛,身上都被砍了許多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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