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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父母當然係子女的義務. 上一位網友很對; 百行以孝為先, 只要係"人"無論任何國籍及宗教, 亦要孝順父母; 但孝順的定義未必等同供養,但又是否真的為了道德理念而要供養? 我們可以先從實際"義務及權利"去分析.
子女沒有選擇出生及選擇父母的權利, 但郤有生存的權利, 所以父母理應提供教育及養育子女的義務和責任; 然而父母沒有選擇子女性別,資質等權利, 無論子女是否健康, 將來是否富貴, 資質是否聰慧等, 做父母的沒有權利結束或棄之不顧, 因為這是父母的責任.
要生存就要基本的衣食住行, 子女在未能自力更生之前, 生存的權利是由父母提供, 成長之後自然要履行子女的義務, 孝順是個基本的原素, 義務可能要從經濟上論.
子女得以成"人" 有賴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子女能否成器, 則要視乎子女本身在成長中, 在學習中所學所取, 子女得以利用父母給予的生存權利各展所長, 但有權利必有義務呀! 所謂的義務就自然是供養給予你生存權利的父母, 這才是理所當然.
無論是否貧富, 做父母都必需儘力給予子女的一切生存所需, 然而子女無論將來貧富與否, 都應盡量給予父母生活所需. 然而子女所給予父母的只是有限的生活所需, 而非生存所需, 遠遠不及父母給予的一切, 這樣子女沒有不供養之理, 亦不能以經濟作藉口, 因為子女將來的成就, 是取郤子女本身的選擇權利 (由學業至工作), 然而父母對子女的教養郤沒有選擇的權利. 因此, 子女供養父母的義務是必需及成立的.
當然, 將子女棄之不顧的父母, 則要是乎因由, 不過既然放棄了父母的責任義務, 自然亦等同放棄了給子女供養的權利. 但子女郤沒有不供養之理, 因為最基本的生命都是由父母給予的, 子女沒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 即使無論貧富, 身心是否健全, 都應孝順父母, 儘力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在此祝福一些為患病子女而身心疲憊的父母, 亦藉此請各為人子女, 無論父母是否富貴, 是否有識之仕, 是否體弱多病等等, 都應多行孝道! 祝願天下父母身心安康! 子女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