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打或傷人罪?

2007-02-27 9:01 am
如果有人打我,我還手打番佢,我明知犯法都打,係傷人罪定歐打罪?

回答 (3)

2007-02-27 9:35 am
✔ 最佳答案
很多人有誤解,以爲對方先出手,跟著我還手,我的還手便是自衛,不犯法,這想法是錯誤的。

即使真的是對方首先出手,被打的一方應該立即迴避往安全地方及報警,只有避無可避的情況下,爲了保護自己生命財產,才可使用適當武力去阻止對方,適當武力是指合理的、合比例的及以自衛為目的,不是爲了攻擊對方,這才算是自衛還擊。什麽是合比例?譬如對方赤手空拳打來,你拿起玻璃瓶或硬物還擊,這便不成比例。

如果只是因爲對方先出手而我還手,很多時警察會以行爲不檢或在公共場所打架等罪名起訴雙方,如果有人有表面傷痕,更加會控以襲擊甚至傷人罪。

所以還是不要輕易還手哦!
2007-02-27 9:23 am
ktggpopo 可能睇得電視太多

自衛傷人...一樣有罪!
人地打你你可以唔還手,而走開報案;
自衛理論上係被動,如: 推開打你既人
而你yuk手同打你既人0係街上打交,就係"frighting in a public place", 就差館見
2007-02-27 9:20 am
視乎實際發生的情況,
被別人打你,如出於自衛還手,你在已制止了對方的情況下,便已停手。這是無罪。
如繼續出手再打下去,那便變成互相摳鬥。雙方都會被控。不是傷人罪或摳打罪,是互相摳鬥罪。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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