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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君主集權政策比明代的成功。其實分別不大,然而君主集權政策卻是很主要觀看君主的資質或勤政與否。若然君主勤政、該朝代便是一個盛世的朝代。
明代的內閣制之壞處:
1. 形成專制統治:
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而建立個人絕對權威。內閣後來雖有票擬批答、起草詔令、與議、立法、用人等權,首輔表面上更儼如秦漢之宰相,但內閣官員的品位不高,凡事必須仰承皇帝的旨意辦事,且無力節制君權。事實上,內閣僅為皇帝之私人秘書而已,皇帝往往利用內閣,以遂其私心,形成極權的專制統治。
2. 政治日趨腐敗:
明代之內閣僅為皇帝的秘書機關,既無宰相之名,亦無宰相之責,當皇帝信任時,則委以權力,故內閣無事時互相爭權奪利,有事則諉過於他人,明代中葉以後,政風因循腐化,與此不無關係。
3. 形成宦官專權:
明代宦官為禍之烈與太祖廢相有莫大關係。英宗以後的君主,或資質昏庸,或不理朝政,故皇帝與閣臣之間唯有派太監聯繫。後來司禮監更獲得批紅權,權力膨脹,成為明代實際的統治者,而內閣為保其位或希望在政治上有所為者,均須與宦官勾結,特別是須獲司禮監的支持。明代宦官專政,使朝政紊亂,黨爭不息,綱紀敗壞,及至末年,民變一起,朝廷無力剿滅,終至滅亡。故黃宗羲稱:「有明之無善政,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可見明太祖廢相,改以內閣輔政,與明代之滅亡,關係極大。
清代之內閣及軍機處:
滿清入關後,逐漸以明制為基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制。但和明代不同,清之中央官制充分顯示其部族統治之特點,各部門之主管多滿漢並設而以滿人為主,漢人為副貳,大權操於滿州貴族尤其是清帝之手,君主集權比明代有過之而無不及。
清代之中央政制起初仍以「內閣制」為其特徵,但自雍正起另設軍機處,並漸凌駕於內閣之上。茲略介清之中央政制如下:
1. 內閣之組織及職掌:
清代內閣的最高長官為大學士,其職掌與明代內閣大致相同,負責起草詔令、票擬批答、收發本章、撰擬徽號謚號、保管御寶、纂修實錄等。不過,其時的軍國大事,必須由議政大臣會議商討(又稱「國議」),皇帝裁決,因此清代內閣之權力遠不如明代,其後更為「南書房」及「軍機處」所侵奪。
公元1677年(康熙十六年),康熙設南書房,初為行政顧問,其後權勢日隆,例由皇帝之親信擔任,成為皇帝發佈政令的重要機關。軍機處成立後,內閣及南書房的權力移歸軍機處,內閣只負責主持典禮儀式及保管部份檔案,大學士成為榮譽職銜,內閣制發展至此已名存實亡。
2. 軍機處之組織及職掌:
軍機處全名「辦理軍機事務處」。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青海,為防止洩露機密,乃設軍機房,後改稱軍機處。軍機處之設立本屬臨時性質,其後卻成為永久權力機構,並接管了原屬內閣之大部份權力。清世宗利用軍機處,成功地削弱了內閣及南書房之權力及加強君主集權,把原來屬於內閣的權力收歸己有。
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等滿漢大臣組成,最高官員稱軍機大臣。軍機大臣例為兼職,其職權範圍甚廣,權力極重,但無明文規定。軍機大臣可批答奏章、起草上諭、奏請任免官吏、議決國家大事等;此外,也兼管工務、考試、外交、財經等事務,有時也參與重要的案件之審訊。不過清代之軍機處實際上只相當於皇帝之秘書處,它必須得到皇帝賦予權力,方能行使其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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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集權政策,始終也是看君主賢明與否。看看明神宗、明武宗,只顧享樂,終此一生也不上朝議事,輔弼大臣從未見過明神宗一面也有的。君主集權又有何用?於制度所限,大臣又不敢擅自草擬,宦官權力又大,致使明代民怨甚憤。清代禁止宦官議事,且亦有滿漢大臣輔弼皇帝,清朝皇帝亦有明代之鑑,故不敢落伍,是以清代的君主集權比明代更為成功。以此回答你的功課,該有若干分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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