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就以上資料,勞工處網頁已清楚說明 ~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因此你首先是要知道公司合約上是否有訂明發放年終酬金的時間/日期,如有訂明的話,便會根據公司合約所訂明的日子發放。例如公司訂明是每年的12月31日發放,便會按此日子計算,否則,如合約內沒有訂明發放日期,只例明有13個月糧的話,便會按勞工法例以農曆年度計算。
就以上例子:
@ 如合約訂明為每年12月31日發放,而僱員於此發放日期前離職,則不可享有該年的年終酬金。
@ 如合約內沒有訂明,發放日期就會以農曆新計算,因此公司未有正式通知發放日期前,最好的方法便是於農曆新年後才辭職,因為過了農曆新年,就算僱員辭職公司亦必須發放全份或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給僱員。
希望幫到你 ~
2007-02-27 17:48:18 補充:
不是如果公司僱傭合約內例明 (即係寫到明個日期) 了發放日期便以該日期為訂,只要員工於發放酬金當日仍然在職便可得到酬金。日期為公司所訂,不一定是 12月31日,我只是舉例。& 假約是訂明了12月31日為發放年終酬金,而你於12月10日通知辭職,1月10日為最後工作日,那麼你亦可得到酬金,因為你於12月31日仍然受僱於該公司。
2007-02-27 17:52:28 補充:
補充 : 以上是適用於連續性合約僱員另外有些公司會訂明某一個時段入職的員工是無資格取得該年度的年終酬金的,如合約訂明 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員工並未能享有該年的年終酬金,那麼該僱員即使做過了訂明的發放日期,但亦未能享有的。
2007-02-27 18:06:32 補充:
勞工法合資格取得年終酬金的其中一個要求: 僱員在酬金期滿後仍然受僱即你於 12月31日 (取我酬金後仍然受僱),如你的最後工作日是1月10日,即你於1-10/01年仍然受僱於該公司。1-10/01 你仍是僱員,仍有出糧,若有工傷,仍可取得有關福利 ~ 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