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屋公喉漏水的苦主, 在前年7月發現天花有水漬, 後來牆身和地板, 最後到電線管, 引致短路, 全屋天花燈都不能開, 一直向管理處(房協)投訴, 但一個回覆都沒有
直到今天(2月26日), 我再次投訴, 才草草回覆我公喉漏水所致, 只負責修理"基本東西"?
裝修公司曾報"修理費"要約(HKD3~4萬), 因此我致電裝修公司, 那裡負責人說:[費用應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從管理費中支付
我已忍耐了半年黑暗日子, 現在還要負擔昂貴的裝修費嗎?
請問各位有識人仕, 費用應由誰負責呢?
可以向那裡救助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