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案底..

2007-02-26 2:46 pm
想問下如果犯左事
比警察知道左,
mark, check哂d個人資料落簿,
但同佢地求左情, 最終都放人,
佢地仲話"而家比你走仲唔走"
咁即係點. 會唔會有案底 ?
案底係唔係要上court比官判左先會留 ?
定還是佢一抄就會有 ?
謝謝

回答 (2)

2007-02-26 5:12 pm
✔ 最佳答案
係咁ge 情形之下,你係唔會有案底。
警察落簿通常都係做一個record,
如果佢要charge 你,佢會帶你番差館或者俾張傳票你之後自己去差館。
所以,如果佢俾你走即係無事,
但如果你之後再犯事,咁有可能參考埋你今次所犯的事,一次判刑,可能會加強你ge刑罰都唔定,總知你以後小心行事,唔好違法,做番個好市民,咁自自然然都唔關你事啦~

另外,案底係一定要由法院審理後,
跟據所犯ge事而判的,一般傷人等都會有機會留下案底,
所以都係小心行事為上。
參考: me
2007-02-27 9:52 am
案底是必須經過法庭定罪後才會產生,被警察帶囘警署問話或者被登記了一些個人資料,這些都不是案底,只是用作警察的内部紀錄,即使日後在被警察帶囘警署,也不會因爲上一次曾經被登記過資料而被加重控罪,總之未經法庭定罪,等於什麽都沒有發生。

通常涉案人被帶囘警署調查,警方除了書寫一份會面記錄之外,也會套取指紋及填寫一份俗稱三世書的個人資料,如果最終沒有被起訴,這份指紋將會被銷毀,個人資料則留作内部紀錄,這並沒有什麽大不了。

既然警察都放你走,當然沒有留下案底,不用擔心。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21: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26000051KK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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