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並非不道得應受法律保障及規範??

2007-02-26 9:31 am
如果你是正方你會有咩point 去 support ?

如果你是反方你會有咩point去support ?

回答 (2)

2007-02-27 9:57 pm
「非法賣淫」是不應受法律保障及規範!
「合法賣淫」是應受法律保障及規範!
1)何謂「合法賣淫」?
答:是指領有許可証的一樓一場所。
2)男女妓的存在價值在哪?
答:凡香港任何已婚人仕,不論是男是女,根據婚姻法例,只要已婚者不忠,與另一人發生性關係,另一方便有合理理由要求提出離婚的決定,所以「妓」的價值,只為「沒有此道德規跟」:單身、未婚、離婚、桑偶的人,務求有人為他一洩、慰藉、舒壓而光顧的地方。
2007-02-26 12:13 pm
你的問题有問題!
既然受法律保障又使物野規範。
答你的問題:我是反方,賣淫與買淫正就是一種偷的心態,這過程也是樂趣的追求。

2007-03-01 03:14:13 補充:
如果受規範或法律保障,他們祈望所得到的最大回報,便蕩然無存了;這跟本是供求和價值觀做的問題!完全是一個化學原理。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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