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2007-02-26 1:59 am
我想問台灣人講既「劈腿」係點解??

回答 (4)

2007-02-26 2:14 am
✔ 最佳答案
閱下列報導得知~原來劈腿一詞是台灣人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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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足vs劈腿
http://lady.163.com/lady2003/editor/relax/050725/050725_249308.html)

前段時間,因為朱孝天和李冰冰的緋聞讓我認識了這個詞“劈腿”。看媒體用得挺順溜,我私下裏覺得這個詞用得精湛,還很是研究一番。原來這詞的起源是臺灣,通常用作“腳踏兩隻船”的簡潔說法,然後被香港沿用。

  雖然只是玩文字遊戲,但是只要你把第三者“插足”和第一者“腳踏兩隻船”聯合想像一下,“劈腿”顯示了進度和危險性,不用“劈腿”豈不是便宜了他們。

  此話怎講?嗯!我承認我對第三者和第一者相互“劈腿”的痛恨程度,已經不能滿足於用以上跟腳有關的兩種文雅說法了,他們往往更加可惡,不值得善良的人幫他們打掩護:

  第三者插足並不是插足那麼簡單(我要說的你們應該明白),通常採用“動作大”的動作,即比插足幅度大的動作,難道不叫“劈腿”嗎?

  當然,我最痛恨的是第一者,“劈腿”在此並不像第三者有實質內容,但足以醜化一下他。(很多人還以為這個俗語“一隻腳踏兩條船”,其實是訛傳,實則應為“腳踏兩隻船”,也是我動筆前的理論依據)做了危險動作又想求穩定,根本就是妄想卻還要僥倖,而這兩條“船”也是背道而馳的多,讓他在中間劈腿撐著這拉鋸戰,最後咕咚掉到水裏去,多像個小丑!

  是腳、是足,還是腿?決定著第一者和第三者的可惡程度:如果只是動了腳踏兩隻船的念頭,但沒有在維持拖延狀態硬撐著兩處討便宜,只要在拉筋之前做個了斷就可以既往不咎;在第三者方面,插足只是第一階段,如果發現了任何苗頭,證明自己的第三者,剛伸了腳出去也能挽回,不向深度發展賣乖抽身———總之,這是一個進度問題,腳、足到腿,就是量變到質變,一旦質變即可惡。

  我決定推廣這個詞,它能夠在心理意識上給人留下“危險勿近”的印象,對普通人來說“劈腿”是個極限動作,做之前想想代價的話,快感也就沒有那麼強烈、那麼心安理得!縮腳就不至於“劈腿”。

  這就是我所謂的“精湛”,用起來比“插足”和“腳踏兩隻船”更有威力!
2007-02-26 2:14 am
解{一腳踏兩船}~
2007-02-26 2:08 am
就是香港的「一腳踏兩船」
參考: me
2007-02-26 2:08 am
一腳踏兩船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18: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25000051KK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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