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立案法團拖欠大廈維修工程的費用, 應由新業主繳付還是舊業主繳付?

2007-02-25 3:32 am
落了大訂後才發覺業主立案法團拖欠大廈維修工程公司的費用近百萬, 維修工程是落訂前做的,現已完成, 業主立案法團尚未開會商議每戶需繳付多少, 請問此費用應由新業主繳付還是舊業主繳付?(S & P沒有提及)
更新1:

是舊業主隱瞞此事實, 而地產經紀又不專業, 沒有附加"成交前一切維修費用由賣方負責", 連Building order S24, S26, S28是甚麼都不知道.

回答 (2)

2007-02-27 8:54 pm
✔ 最佳答案
其實是否舊業主隱瞞此事實呢? 他有責任將等待負擔的費用告知地產和買家的(他無理由不知道工程已做完, 但不須付款), 首先要查明真相; 如業主或地產刻意隱瞞, 就將責任歸咎於那一方。如是業主的責任, 要你的代表律師為此向當事人追究, 和扣留部分樓價尾數以待補償之用。如是代理的問題, 可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及追究。

2007-02-27 13:01:13 補充:
原則上此等維修費不一定是新或舊業主負擔的, 而是雙方需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商義的。

2007-02-28 11:51:15 補充:
如土地查冊上有"Building Order", 但代理無就此向你解釋及保障你的利益, 你可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他和他的公司疏忽, 將所有的損失都歸咎於他們身上。現時應該先命你的律師向業主質詢和商討費用的負責問題, 為你盡量增取!
2007-02-25 6:47 am
有爭議性,因為立案法團尚未開會商議每戶需繳付多少,但屬你的律師樓疏忽,應在落大訂前與舊業主商議,依家落了大訂,好難踢契了,如果細價樓就衹好算數,我試過俾律師樓慫恿打官司,律師費貴過首期,咪搞!


收錄日期: 2021-04-23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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