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所有香港的上市公司都必須委位最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他們在董事局內以獨立人士的身分,就公司的重要事項發言,並確保所有股東的利益都已顧及到。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審查及監察公司和董事局的表現。
獨立非執行董事肩負著重要的職責,責任不輕。當獨立非執行董事前,應慎重考慮是否能夠抽出足夠的時間,履行相關的職責和責任。
聯交所就《上市規則》在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角色方面作出大幅修訂,並頒布新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守則》)。《守則》規定,每位董事均應確保能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神,以處理上市公司的事務,否則不應接受有關委任。
聯交所也在《守則》內訂明,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均應在首次接受委任時,獲得全面、正式兼且特別為其而設的入職指導,其後亦應獲得所需的專業培訓,以確保他們對上巿公司的運作及業務均有適當理解,以及完全了解本身在法規及普通法、《上巿規則》、適用的法律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以及公司的業務及管治政策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