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功績

2007-02-24 2:02 am
朱元璋對當時有利的功績

回答 (4)

2007-02-24 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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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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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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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朱元璋

廟號
明太祖

諡號
開天行道肇紀立極
大聖至神仁文義武
俊德成功高皇帝

陵墓
孝陵

政權
明朝

在世
1328年-1398年

在位
1368年-1398年

年號

洪武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是明朝的開國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
朱元璋生於元朝天順帝天曆元年(1328年)九月十八日未時。父親朱五四(後名世珍),母親陳氏。朱元璋祖籍為江蘇沛縣,籍淘金戶。祖父初一因當地不產金,賠納不起而徙句容,後徙泗州,至父親時方徙濠州(今安徽鳳陽)定居。原名重八,後改為興宗。參加元末農民起義後改名為朱元璋,字國瑞。朱元璋幼時曾為地主放牛。至正四年(1344年)淮北大旱,朱元璋的父、母、兄先後去世,不得已而入皇覺寺當行童。入寺不到二個月,因荒年寺租難收,寺主封倉遣散眾僧,朱元璋只得離鄉為遊方僧。
[編輯] 起義
至正十二年(1352年)受好友湯和來信勸說,參加紅巾軍,投靠郭子興,由於指揮有方,不久便由一名小軍官逐漸升為元帥,並娶郭子興養女馬氏(後為皇后)。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攻佔集慶,將這裡作為自己的根據地,並改名為應天府。 朱元璋採取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採取穩健的進攻措施,擊敗了徐壽輝、陳友諒和張士誠的勢力。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受小明王韓林兒封為吳國公。1364年自封為吳王。

[編輯] 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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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初四日(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同年閏七月,大將徐達攻克大都,元朝覆亡。洪武十四年(1381年)征服雲南,中國在長達三百多年的混亂時期後終於得到了真正的大統一。
洪武元年,大封諸將為公侯。初封六公,其中以六大將、一大臣為開國元勳。分別為: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鄭國公常遇春、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衛國公鄧愈。
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初十日,朱元璋命於雞鳴山立功臣廟。當時他告諭中樞省臣說:「元末政亂,禍及生靈。我倡義臨濠,以全鄉曲。繼率英賢渡大江,遂西取武昌,東定姑蘇,北下中原,南平閩廣,越十有六載,始克混一。每念諸將相從,捐驅戮力,開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其報。追思功勞,痛切我懷。因此,命有司立功臣廟,序其封爵,為像以祀。人孰無死,死而不朽,乃為可貴如諸將者,生建忠勇之命,死有無窮之榮;身雖歿而名永不磨滅」。六月初三日廟成,朱元璋親定功臣位次,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死者像祀,生者虛位。又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丁德興七人配享太廟。此位序屢經刪汰,已非洪武二年所定名單位次。
朱元璋共有二十六子,嫡長子為皇太子,其餘皆分封為王,又分封一個從孫為王,使之出鎮全國險要。一部分鎮守北方以防蒙古的侵擾,稱邊王。他們東起遼東,西迄甘肅,各守據點,保衛著邊疆,如燕王朱棣鎮北平(今北京)、寧王朱權鎮大寧(今內蒙古昭烏達盟寧城縣大明城)、谷王朱穗鎮宣府(今河北宣化)等稱為「守邊」九王。餘下則星羅棋布,分駐內地。如周王鎮開封、楚王鎮武昌、潭王鎮長沙、蜀王鎮成都、魯王鎮兗州等。諸王中,以北方邊王的勢力最大。如寧王有甲士八萬,戰車六千。而燕王和晉王權力尤高,如中央派來的宋國公馮勝、穎國公傅友德等均受其節制,甚至朱元璋允許此二王擴展其軍事勢力,軍中事大者方纔奏聞,但直接導致了建文帝的靖難之變。
明朝穩定之後,朱元璋為明朝制訂了包括《大明律》在內的一系列嚴格的典章制度來約束眾臣。


在朱元璋主政期間,處死了大批不法貪官,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殺死數萬名官員。由於朱元璋的吏治嚴厲,在明初相當長一段時間,官員腐敗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


朱元璋雖然對官員要求嚴厲,但非常注意減輕民間普通百姓的負擔,在主政期間,基本上實現了輕徭薄賦,同時多次救濟災民。社會生產力在其統治期間得到了很大的恢復,人口穩定成長。他生活儉樸,工作勤奮,在明南京皇宮內,沒有設立御花園,只有御菜園,其中種滿蔬菜,供給皇宮。
朱元璋曾多次籌劃北伐蒙古以保障北方邊塞的安寧。大勝,並曾成功在甘肅擊敗王保保、在東北逼降納哈出、在蒙古高原幾乎活捉元主脫古思帖木兒。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閏五月,朱元璋駕崩於應天皇宮。葬紫金山孝陵。
2007-02-24 3:49 am
朱元璋一生的经历曲折复杂,存在一个由农民起义领袖转化为地主阶级政治代表再到封建皇帝的演变过程。撇开这种演变的是非曲折不谈,就其一生的主要活动而言,他对解决上述的历史任务做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贡献。

第一,推翻元朝统治,进而统一全国,巩固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至正十九年(1359 年) 当农民起义军的主力北方红巾军已基本陷于失败后,朱元璋相继出兵攻灭陈友谅、张士诚、迫降方国珍。尔后不失时机地发动南征北战, 于洪武元年(1368 年) 攻占大都(今北京) ,建立大明王朝。接着经过20 余年的斗争,迫使元朝的残余势力退缩到漠北草原,并分裂为三大部,从而基本解除了它对明朝的威胁。与此同时,又成功地招抚西北羌族、回族,青藏和川西的藏族,东北部分地区的女真族以及西南和南方的众多少数民族,并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 年) 出兵攻占哈密,作为统一西域的前哨基地。这样,除东北、西北的部分地区和元朝残余势力控制的蒙古地区以外,已基本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 朱元璋推行“恩威兼
施”[10 ] ,以恩抚为主的政策。在北方地区,在集中兵力与元朝的残余势力作斗争时,注意运用怀柔手段,争取元朝的宗戚、官吏和蒙古百姓。朱元璋明确宣布:“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 愿为臣民者, 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11 ] 。元朝诸王和蒙古、色目的文官武将,凡归降者,一概厚加赏赉,量材擢用。因而,“蒙古、色目之人,多改汉姓,与华人无异,有求入仕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商大贾者”[ 12 ] 。对归附的蒙古部众,“一从本俗”[ 13 ] ,尊重其风俗习惯,常加存恤。在其他地区,朱元璋也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怀柔措施,来笼络和安抚当地的少数民族。这套民族政策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使元代以来极为尖锐的民族矛盾得到了缓和。再加上中央集权的强化,使我国众多的民族都处在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并大大加强了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使我国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其次,加强中央集权,整肃吏治,打击不法豪强,稳定政治局势。针对明朝初年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政治形势动荡不安的局面,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他依照“权不专于一司”[14 ] ,“事皆朝廷总之”[15 ]的总原则,对国家机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全国行政、军事和司法监察三大系统的机构彼此分立而又互相制约,最后均听命于皇帝的直接指挥
和控制,空前地强化了皇权,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朝廷对官吏的控制和对人民的统治。朱元璋还大力整顿吏治。他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官吏考核和监督制度,“凡计处者不复叙用”[16 ] 。并用重典严惩官吏的违法行为,对官吏的贪污行为处刑尤重,不仅下令“犯赃者罪不贷”[17 ] ,还规定“官吏受赃者,并罪通贿之人,徙其家于边”[18 ] 。元代以来官场的腐败风气因此逐渐得到扭转,出现了“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19 ]的局面。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对不法豪强加以限制和打击。他一面支持地主夺回农民借助战争暴力耕占的田地,另一面又规定战争结束后业主复归故里,如果丁力少而旧田多,只许尽力耕到顷亩, “敢有以旧业多余占护者,论罪如律”[20 ] ,以限制地主的土地兼并。他还下令清查户口、丈量土地,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防止地主隐瞒丁口和田地,向农民转嫁负担。对违法犯禁的奸顽豪富,则用严刑酷法加以打击。不少富豪被牵连到许多重大案件之中,遭到沉重的打击。这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加上其他调整生产关系的举措,使明初动荡的政治局面逐步趋于稳定,从而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定的环境。

再次,调整生产关系,减轻人民负担,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针对开国之初田畴荒芜、人民力竭财尽,“租税无所从出”[21 ] 的状况,朱元璋提出“安民为本”[22 ]“藏富于民”[23 ]的主张,实行休养生息。他首先对土地关系进行适当调整,规定凡是地主在战争中逃亡后荒废的土地,被农民耕垦成熟者,归农民所有“, 其田主回乡,仰有司于附近荒田内验数拨付耕种”[24 ] 。明政府还以免除三年差役甚至永不起科为条件,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洪武三年(1370 年) 又下令将北方郡县近城的荒地拨给无田乡民耕种,“户率十五亩,又给地二亩与之种蔬,有余力者不限顷亩,皆免三年租税”[25 ] 。后来,明政府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又下令:“凡民间开垦荒田,从其着实,首实一年后官为收科”[26 ] ,虽然取消了永不起科的规定,但农民通过向政府纳税服役,却取得了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许多农民获得了小块耕地,成为小自耕农。自耕农数量的大量增加,对明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对阶级关系作出某些调整,将地主与佃户的关系由元代的主仆关系改为长少关系[27 ] ,规定地主叫佃户代服徭役,需出米一石”资其费用”[28 ] ,并在明律中取消了元代关于地主殴死佃户只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了事[29 ]的条文。朱元璋还下令释放因战乱沦为奴婢者,规定功臣之家役使奴婢不得超过20 人,庶民之家不得蓄养奴婢。对匠户的服役制度也作出相应改革,洪武十一年(1378 年) 令工部每月发给赴京服役的工匠薪水盐蔬, “休工者停给,听其营生勿拘”[ 30 ] ,后又将匠户分为轮班匠与住坐匠,一律允许在服役之外自由趁作。农民与手工业者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均有所松弛,从而提高了劳动兴趣。朱元璋还根据百姓财力俱困的情况,将赋役的征派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不仅使农民的负担较元代大为减轻,而且进一步解决了赋役不均的状况。此外,朱元璋还奖励农桑,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发展灌溉;限制僧道数量,增加劳动人手。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使社会经济从衰败不堪的状态中逐步复苏和繁荣起来。农业的发展尤为突出,仅垦田的面积而言,根据户部综合各布政司和直隶府州县的数字,洪武二十四年(1391 年) 为387 万余顷[31 ] ,比洪武元年增长了一倍多。到洪武二十六年,五军都督府综合军事系统管辖的耕地与户部综合行政系统管辖的耕地,总数高达850 万余顷[26 ] 。由于元朝没有留下全国耕地面积的数字,我们无法将元、明两代的耕地面积进行比较。但明政府的田赋收入,洪武二十六年征粮达3278 万余石,布帛51
万余匹,棉茶等物365 万余斤[32 ] ,其中仅岁粮收入一项,即比元朝岁入1211 万石[33 ] 增加了近两倍。随着农业的发展,明初的手工业与商业也日趋发达。在洪武年间奠定的这个基础上,社会生产在此后的永、熙、宣三朝一直继续向前发展,“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
腐不可食”[ 34 ] 。这就为明中后期商品经济的繁荣、资本主义的萌芽准备了物质条件。

除了“洪武之治”为后来明朝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外,更重要的是朱元璋制定的一套典章制度,为明朝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正如明成祖朱棣所言:“我朝大经大法, 皆太祖皇帝所立, 以传子孙。”[35 ]明朝的典章制度基本上是由朱元璋亲手擘画和奠定的。他制定的各种制度、法令和章程,后来都作为明朝祖制而为后代子孙和大臣所遵守,遇到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过是在原有基础上加以因革而已。这套制度不仅比较适应明代社会的实际,而且也比较健全、详密而完备,即使个别环节出了问题,也可进行自我调节,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明朝因此便得以享有277 年的国祚,成为中国历史上统治年代仅次于唐朝的封建王朝,并在各个方面取得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使明朝在中期以前长期保持着世界领先的地位,综合国力在亚洲乃至世界都是首屈一指的,而当时的欧洲尚在中世纪的黑暗中徘徊。明中期以后,当欧洲透露出资本主义曙光之时,中国也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孕育
着新旧交替的冲突。直至明清交替之际,虽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西方迅速崛起,赶上并超过东方,但中国与西方的差距并未拉得很大。郑成功海上势力在明末清初执中国、日本、东南亚海上贸易之牛耳,并收复台湾,挡住荷兰等西方殖民势力的东进,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此外,朱元璋一生的活动,还对清代的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他为明朝制定的典章制度,很多为清朝所继承。史载“(清) 世祖(福临) 入关,因明遗制,内自内阁,以迄庶司,损益有物;藩部创建, 名并七卿, 外台督抚, 杜其纷更, 著为令甲”[ 36 ] 。清圣祖玄烨也承认:“我朝现行事例,因之而行者甚多。”[37 ]清末的人也认为:“我朝设官,大半沿前明数百年旧制。”[38 ]这就是所谓“清承明制”。

2007-02-23 19:51:45 補充:
參考資料: 陳梧桐. 再論朱元璋的功績與歷史地位. 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2,(04)
參考: 中國期刊網:陳梧桐. 論朱元璋強化封建專制中央集權的統治[J]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1980, (02) .
2007-02-24 2:21 am
明太祖早期的善政:

政治方面:

1. 整飭吏治,嚴懲貪污:太祖出身於民間,深知民生疾苦,故嚴懲貪官污吏,凡貪污贓銀六十兩以上者,即梟首示眾,並剝皮實草,懸於官府,以警效尤。相反有政績者則獎勵。

2. 廣開言路:太祖即位之初,鼓勵人民上書批評朝政,特設通政司收集,作為興革的根據。

3. 嚴禁外戚擅權:規定母后不能干政,不封外戚。

4. 嚴禁宦官干政:特立鐵牌於宮門,聲明「內臣不得干預朝政,犯者斬」;又禁宦官讀書,及與朝臣往還。

5. 設衛所制:頗得唐府兵制之遺意。

6. 設翰林院:教育後進,培養政治人才。

經濟方面:

1. 提倡節儉,勤政愛民

2. 除元苛捐,整理稅制

3. 丈量土地,開發水利

4. 水旱天災,除民稅額

5. 減輕商稅,扶值工商
2007-02-24 2:05 am
朱元璋兩次大屠殺的對象,都是他初起兵時親如手足的患難朋友。他們為朱元璋出生入死,當他們以為可以分享富貴時,卻被朱元璋施以慘無人道的酷刑并株連九族。這兩次大屠殺不過是成批地死亡,事實上朱元璋每天都在屠殺。像皇太子的教師宋濂,是元末明初文才最為出眾的人物,朱元璋尊稱他是"圣人",來往宮中如同一家,



因他孫儿牽扯到胡惟庸案中,朱元璋翻臉不認人,昔日的上賓一眨眼就成了階下囚。宋濂被貶到窮困的蠻荒,沒几年就死在那里。朱元璋最信任的智囊劉基,他對明王朝的功績和諸葛亮對蜀漢帝國的功績不相上下,但他的結局和諸葛亮不能相比,他的高度智慧使朱元璋渾身不自在,朱元璋將其毒死后再嫁禍到胡惟庸身上。
  平定云南的大將傅友德,父子同時綁赴刑場腰斬。平定廣東的大將朱亮祖,父子同時慘死在鋼鞭之下。大臣李仕魯在金鑾殿上表示辭職,朱元璋認為是看不起他這個皇帝,當即命武士將李仕魯摔下殿堂,腦漿崩裂而死。在所有共患難的朋友中,只有三個人保全性命,沒有被扣上謀反的帽子。一是常遇春,一是徐達,一是湯和。常遇春運气最好,天下還沒太平就早早地死掉。徐達的死和處決沒啥分別,他患一种疽瘡,最忌鵝肉。朱元璋偏偏送一碗鵝肉給他,并命送鵝肉的宦官在旁監視他吃掉,徐達一面吃一面流淚,當晚毒發身死。只有湯和一人壽終正寢,因為他看上去傻乎乎的,不具備承載野心的智商。在朱元璋統治時期,朝中人人自危,每時每刻都擔心飛來橫禍,官員們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歸來,合家才有笑容。結果官員害怕白天,夜晚不上朝,皇帝也不處理公務,生存概率要大一些。
  李善長是朱元璋的第二大謀臣和功臣,和朱元璋是儿女親家。但朱元璋對他仍不放心,必欲去之而后快。恰好其弟李存義和胡惟庸聯姻,朱元璋便借此大做文章,指使坐罪胡惟庸案的丁斌(李善長的私親)告發李存義曾串通胡惟庸謀反。獄吏對李存義父子施以重刑,二人熬刑不過,只好按獄吏的主意(實則是朱元璋的主意)"承認"是奉了李善長的指使,那時一班朝臣,希承意旨,聯章交劾善長,統說是大逆應誅,一樁"謀反案"就此制造出來。此時朱元璋還要故作姿態,說李善長是大功臣,應法外施恩。偏偏太史又奏言星變,只說此次占星,應在大臣身上,須加罰殛,于是太祖遂下了嚴旨,賜善長自盡。此時李善長已七十七歲,所有家屬七十余人,盡行處斬。只有一子李琪,曾尚臨安公主,得蒙免死,流徙江浦。既說占星應在大臣,則善長一死足矣,何必殃及家屬多至七十余人,可見都是事先安排好做戲給人看的。外如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江南侯陸聚、宜春侯黃彬、豫章侯胡美即胡定瑞、滎陽侯鄭遇春等,一并押赴刑場處斬。
  關于朱元璋瘋狂屠殺功臣元勛的心理動因,后世歷史學家有不同的解釋,最有代表性的解釋是朱元璋看到皇太子懦弱,擔心他死后強臣壓主,所以事先消除隱患。這种解釋有一則宮廷秩聞可為佐證:有一天皇太子勸說父親不要殺人太多,朱元璋把一根長滿了刺的棍子丟在地上,命皇太子用手拾起來。皇太子一把抓住刺棍,結果給扎破了手掌并連聲呼痛。朱元璋說:我事先為你拔除棍上的毒刺,你難道不明白我的苦心嗎!


收錄日期: 2021-04-12 0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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