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是誰發明的?

2007-02-24 12:20 am
電是誰發明的?

回答 (4)

2007-02-24 12:22 am
✔ 最佳答案
電是一種自然現象。電是像電子和質子這樣的亞原子粒子之間的產生排斥和吸引力的一種屬性。它是自然界四種基本相互作用之一。電或電荷有兩種:我們把一種叫做正電、另一種叫負電。通過實驗我們發現帶電物體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吸引或排斥力遵從庫侖定律。
國際單位制中電荷的單位是庫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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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放電現象

歷史

[編輯] 古代發現
在中國,古人認為電的現象是陰氣與陽氣相激而生成的,《說文解字》有「電,陰陽激燿也,從雨從申」。《字彙》有「雷從回,電從申。陰陽以回薄而成雷,以申洩而為電」。在古籍論衡(Lun Heng,約公元一世紀,即東漢時期)一書中曾有關於靜電的記載,當琥珀或玳瑁經摩擦後,便能吸引輕小物體,也記述了以絲綢摩擦起電的現象,但古代中國對於電並沒有太多了解。
西元前600年左右,希臘的哲學家泰利斯(Thales,640-546B.C.)就知道琥珀的摩擦會吸引絨毛或木屑,這種現象稱為靜電(static electricity)。而英文中的電(Electricity)在古希臘文的意思就是「琥珀」(amber)。希臘文的靜電為(elektron)

[編輯] 近代探索
18世紀時西方開始探索電的種種現象。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認為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於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為帶正電;若少於正常份量,就被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這個理論並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富蘭克林做了多次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電流的概念,1752年,他在一個風箏實驗中,將繫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雲層中,被雨淋濕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

[編輯] 從物質到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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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電光球
在十八世紀電的量性方面開始發展,1767年蒲力斯特裡(J.B.Priestley)與1785年庫侖(C.A.Coulomb 1736-1806)發現了靜態電荷間的作用力與距離成反平方的定律,奠定了靜電的基本定律。
在1800年,義大利的伏特(A.Voult)用銅片和錫片浸於食鹽水中,並接上導線,製成了第一個電池,他提供首次的連續性的電源,堪稱現代電池的元祖。1831年英國的法拉第(M. Faraday)利用磁場效應的變化,展示感應電流的產生。1851年他又提出物理電力線的概念。這是首次強調從電荷轉移到電場的概念。

[編輯] 電場與磁場
1865年,麥克斯韋提出電磁場理論的數學式,這理論提供了位移電流的觀念,磁場的變化能產生電場,而電場的變化能產生磁場。馬克斯威爾預測了電磁波輻射的傳播存在,而在1887年赫茲(H.Hertz)展示出這樣的電磁波。結果麥克斯韋將電學與磁學統合成一種理論,同時亦證明光是電磁波的一種。
麥克斯韋電磁理論的發展也針對微觀方面的現象做出解釋,並指出電荷的分裂性而非連續性的存在,1895年羅倫茲(H.A.Lorentz)假設這些分裂性的電荷是電子(electron),而電子的作用就依麥克斯韋電磁方程式的電磁場來決定。1897年英國湯姆生(J.J.Thomson)證實這些電子的電性是帶負電性。而1898年由偉恩(W.Wien)在觀察陽極射線的偏轉中發現帶正電粒子的存在。

[編輯] 從粒子到量子
而人類一直以自然界中存在的粒子與波來描述「電」的世界。到了19世紀,量子學說的出現,使得原本構築的粒子世界又重新受到考驗。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所提出的「測不準原理」認為一個粒子的移動速度和位置不能被同時測得;電子不再是可數的顆粒;也不是繞著固定的軌道運行。
一九二三年,德布洛伊(Louis de Broglie)提出當微小粒子運動時,同時具有粒子性和波動性,稱為「質─波二重性」,而薛丁格(Erwin Schrodinger)用數學的方法,以函數來描述電子的行為,並且用波動力學模型得到電子在空間存在的機率分佈,根據海森堡測不準原理,我們無法準確地測到它的位置,但可以測得在原子核外每一點電子出現的機率。在波耳的氫原子模型中,原子在基態時的電子運動半徑,就是在波動力學模型裡,電子最大出現機率的位置。
隨著科學的演進,人類逐漸理解「電」的物理量所能取得的數值是不連續的,它們所反映的規律是屬於統計性的。

[編輯] 相關條目

電學
電荷
電力
電流
2007-02-26 10:20 pm
個天發明的
2007-02-26 3:34 am
没有人發明電這種東西
電是地球擁有水後便有的一種自然現象
2007-02-24 8:01 pm
話說1750年5月,英國皇家學會突然收到一篇論文,說天上的雷電和我們在實驗室裏摩擦產生的電是一回事,還列舉了十二條相同處,如:放光、有聲、能點燃易燃物、能殺傷動物等等。還說到電是通過金屬的尖端釋放傳遞的,因此為使建築物免遭雷理,可以在屋頂上裝一個尖鐵棒,再以金屬線接地,電就被引入地下。那皇家學會的會員們大都是天文、力學、數學方面的專家,他們研究的是那些高深的題目,但是化學卻是

剛剛起步,這電學乾脆就還不算一門學問呢。學會秘書看看這篇文章想,這大概又是什麼江湖騙子的法術,再一看作者,是一個十分陌生的名字,寄出地址呢?美洲的賓州,秘書不看猶可,一看隨即就啪地一聲扔到紙簍裏去了。讀者,你知道為什麼這樣?原來那英國當時正稱霸世界,無論政冶、經濟、科學各方面它都不把別人看在眼裏。當時的世界上根本我還沒有個美國。美洲大陸原是印第安人在這裏世代居住,1492年哥倫布發現這塊新大陸,英國便立即派來了探險隊。1607年英國又向這裏派遣了第一批移民,開始在這裏霸佔殖民地。就說秘書剛才看到的賓州吧,它原來哪有什麼名字,不過是一塊荒地。

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將這塊土地賜給一個叫威廉.賓的業主,這樣便由此得名了。連這種半開化的地方也配向皇家學會送科學論文?這文章能進皇家學會的紙簍也就算是高攀了。

你道這個大膽送論文的人是誰?他叫本杰明.富蘭克林(1706一1790)。當時他雖然名不驚人,可後來他倒成了電學的開門鼻祖。這人聰明絕頂而又極有志氣。小時因家貧不能上學,就跟著開印刷所的哥哥當學徒,這倒使他有機會讀到許多最新的書。他見幾個大人寫稿辦報,自己也寫了稿子,晚上悄悄投到哥哥的門縫裏,署名卻是莎倫絲、多吉德夫人,有一段時間這些文章天天見報,人們天天議論這才華橫溢的夫人,卻不見她來領稿酬。他後來大了就獨立辦報、辦廠,但是位那聰明還是多得無處發泄。一個冬夜他外出歸來時,抱起床上的小女兒吻一吻,她那小臉蛋竟凍得冰涼!當晚他通宵末睡,天亮時竟發明出一種新式火爐,歐美那種散熱率極低的老式壁爐一下就被淘汰了。到現在我們用的鐵火爐基本上還是他設計的樣子。一天他在家裏請客,夫人在廚房裏又忙又亂,還烤糊了一隻雞。第二天他就在自己廚房頂上鑿了一個洞,上面裝了一個小風車,用皮帶連著下面的肉叉,製成了一個自動烤肉機。一次乘船,他見船速太慢,就叫水手將貨物向後移,船頭微微抬高,果然速度大快,他由此又研究了船的快慢與它吃水多少的關係。但是只可惜這裏是落後的殖民地,沒有像皇家學會那樣的科學團體,沒有許多科學家可以相互研討,他只是自己一人摸索。好在他極聰明,發明這些總像玩一樣的輕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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