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6,7年了,
有兩個小孩(女),約5歲多,
老公這幾個月來有外遇,直到老公想跟對方結婚,
才拿出離婚協議書跟我攤牌,
離婚協議書上面,老公已經寫好了,什麼孩子撫養權歸我,
監護權歸他,但我知道這樣我未來撫養孩子很麻煩,可能孩子的文件還要寄去給他,讓他簽完再寄回來,
我改成監護權歸我,老公的態度就是我好像佔盡便宜似的
,但目前老公只同意當初我付出的房屋錢幾十萬歸還給我,
我也怕提贍養費惹怒他,他索性不回家,
我想以小孩教育基金的名義,拿到我獨力撫養小孩的教育及生活,還有租屋開銷,
但老公這次似乎有備而來,
也用了很多心理戰術,且我也真的修改了離婚協議書,雖沒有簽名,但老公一定認為已再囊中,
我也不想守著老公心不在的婚姻,但我覺得老公似乎變得很高深莫測,我不知何時會落入老公安排的算盤中(我想他已經對我沒感情,不會顧到我的生計,孩子我大膽猜測他不會跟我爭奪,因為是女孩,且老公女友很年輕,應會想自己生),
但老公說我如果不離婚,我就無法外調了,其實我沒離婚當然可以外調,離開他身邊,孤單的家,
但我也怕老公有什麼陰謀,或甚至說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等義務,
我手上沒有他外遇證據,我不想抓姦,因為撕破臉或被徵信社敲一筆,未必有好處,
找律師又貴,且我們是協議離婚,並非打離婚官司,
我自己是公務人員,老公也是,
請問,這段時間,我該如何用自助的方式,
取得公平合理的權利(我真的不想貪圖,其實我已經給了老公青春,也沒留下什麼可貪圖,但我希望我受害的身份,可以得到我未來撫養子女合理的生活條件)
ps:夫家是有錢的,夫妻兩也是有存款的,但老公也是聰明的,而法律是阻止不了壞人的,所以我只希望能讓我和老公都接受,但我手上可收集足夠的,談不攏可使用的彈藥,趁我還是他太太身份的時候,可自助收集的(我當然要孩子)
更新1:
很謝謝有打過官司經驗的人現身說法, 我不太可能找徵信社了, 本來我有考量找徵信社, 但看一些晚晴等婦女機構的討論區, 覺得一碰觸他們,惹上後患機率也相對提高, 為了孩子日後寧靜的生活, 可能先謝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