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係三位一體?
三位一體(或稱三位一神或三一神或神聖三一),一般指基督教的上帝,即聖父、聖子、聖靈(天主教稱呼聖靈爲聖神,東正教和新教都稱呼爲聖靈)為同一本體(本性)、三個不同的位格,三位格爲同一本質。通俗地說,僅有獨一的上帝;聖天父完全是上帝,聖子完全是上帝,聖靈完全是上帝;聖天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天父。[1]詳細闡述有關三位一體這個信條的教義被稱為三一論。
歷史顯示,此教義是從公元3至4世紀開始逐漸發展。經過一連串的辯論和大公會議後,最終得以確立為正統的教義。三位一體的核心思想,曾在尼西亞大會(第一次大公會議)(公元325年)及君士坦丁堡大會(第二次大公會議)(公元381年)裡通過。這個詞語及其清晰的教義闡述從沒有在《聖經》出現。從《聖經》記載內,耶穌及使徒沒有反對申命記6:4的話:「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2]
支持三位一體的根據,其中有:
福音書記載關於耶穌基督受浸時,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天父在天上對他説話。天父、聖子、聖靈唯一一次同時向世人顯現。
《聖經·約翰福音》第一章指出,耶穌基督就是道、是聖子、是上帝。
現今,大部分基督教教會已接納此為傳統教義之一。而三位一體雖廣泛被視為與基督教有關,但不少古代宗教都存在三位一體的神祇。一些不信三位一體的人士認為三位一體是基督教從其他宗教借用的最佳例子。對於這一現象,歷史上不斷有一些基督教派否定此教義,有的更公開宣傳三位一體是錯誤的主張。現今,有少數基督教教派支持「一位格論」,認為上帝只有一個位格,而否定三一論。
[編輯] 歷史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沒有三位一體的觀念,因為他們不用本質和位格這類哲學字詞來討論上帝。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的確敬拜基督和崇拜天父上帝,也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隨後發展出來的三位一體教義,是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完全沒有的理論。
最先使用「三位一體」這個哲學用詞的,是拉丁教父特土良(公元125年-230年)。[4]他用「本體」(質,essence)來說明神性及神性所包括的一切。父、子、聖神同有一相同的本質,只是互相的關係不同。他用的是拉丁文Trinitas(英文Trinity),意為「三而一」。[5]後來,這詞一直被教會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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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語翻譯:外圍:父不是子,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父;內部: 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
早期的基督教教父所支持的三位一體,與現在的傳統基督教的三位一體教義是不同的。正如《基督教教義史》(伯克富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指出:「雖是如此,特土良的三一觀仍是不太正確,因為他認為三位格中有等次之分。」特土良認為:「父是全部的本質,子是部份的本質,因為子乃是從父演展出來。」特土良並沒有完全脫出子是低於父的觀點。[6]特土良之所以被認為是重要的教父,因為他乃是第一個開始討論本質與位格概念的人;後來在《尼西亞信經》制訂時,所用的概念竟與他早一百多年所說的相合。「三位一體」的用詞是從特土良開始的,但特土良並沒有發展出後來的三位平等的三位一體教義。
從公元2-5世紀,基督教的教父們根據《聖經》,再結合古希臘羅馬哲學(包括新柏拉圖學派和斯多葛學派的學說),建立出一套屬於基督教的教父哲學(即早期的神學)。[7]《教義史》指出:「在第二、第三世紀中,有人將古希臘哲學與福音的真理混合起來,形成了一派神學,即所謂亞歷山大派的神學。」(《教義史》 陸、亞歷山大的教父)這時期的著名教父有俄利根,他是用「永遠生出」來解說父與子關系的第一人。「俄利根說「道」(指聖子)有自己的位格,也與父同永,乃是由於父神永恆的旨意而生。」俄利根提出的「與父同永」,使三位一體教義有了一個神學基礎。雖然如此,俄利根仍認為「子是小於父的」。「俄利根不單是認為子在世時是次於聖父,就是在本質上看來也是次於聖父的。他有時又稱子為第二位神。」總括來說,早期護教士和教父(包括亞流)都是認為聖子(即子)與聖父(即天父)不是平等的,聖子在某一方面小於聖父。
教父亞他那修與亞流(及其支持者阿利烏派)有一個主要分歧,「亞他那修覺得,若以基督為受造者,即否認相信他而得救並與神聯合。」「會議中阿利烏派拒絕「永遠生出」的概念,而亞他那修卻堅稱此點。亞利烏派說,聖子是從無中被創造出來的,而亞他那修則主張,他是從聖父的本質中而生出來的。亞利烏派主張,聖子與聖父並非是同質的,而亞他那修堅稱,他是與父同質的。」
在羅馬帝國統治者君士坦丁大帝穿針引線之下,第一次基督教大公會議(後世稱為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終於在公元325年召開了。會議討論的是「同質」和俄利根的「同永」這兩個問題。結果,亞利烏派被判為異端。在此,教會第一次公認耶穌和天父上帝是同一本質,是同等的,井通過了《尼西亞信經》。由於這個結論是在君士坦丁大帝的武力脅迫下促成的,所以《教義史》上指出:「會議的決定並沒有止息爭端,只是成為爭端的開始。」沒多久以後,不論君士坦丁大帝抑或多數東方教會的主教們,竟都拒絕尼西亞公會議採納的《尼西亞信經》。[8]
在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其實只討論了聖子和聖父同質的問題,而聖靈的正統性在《尼西亞信經》是沒有提及的。關於聖神的地位,《天主教歷史淺談(上二十三)》指出:「凱撒勒雅的主教巴西略(Basilio,330-379)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思想作了一番神學思考,寫了一部《論天主神聖》(Il trattato sullo Spirito Santo,374)的書,他在著作中指出,聖靈與聖父和聖子是同性同等的。」[9]及至公元381年的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大公會議在重新修訂《尼西亞信經》時上加上了聖靈的描述。
經過特土良和亞他那修的多年發展,最後由奧古斯丁確立為教會的神學信仰。加上在大公會議中的確定,三位一體最終成為傳統教義的一個重要部分。在宗教改革時期,新教改革家加爾文進一步說明三位一體的教義,故此這也是新教信仰的一部分。直到現代,傳統基督教均恪守三位一體為傳統的重要教義。
現按照正統神學的觀點,三位一體是有限的人類理性所無法理解的,例如在章力生的《系統神學》(卷貳-三位一體論)中說:「上帝三位一體的奧秘,非凡人的智慧能測;在人的有限經驗上,沒有類似的事,可作比擬;因此一切比擬的想法,都不能達成願望。在中古時代,乃視為一個奧秘;在十八世紀,乃視為一種無意義和不合理的教義。即使到現在,三位一體論仍不能有一個圓滿的解釋。在人的經驗和理解上,不能有一個完全恰當的比擬,更不能積極闡發其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