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有沒有分別?

2007-02-21 9:04 pm
請問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有沒有分別?

回答 (2)

2007-02-21 9:15 pm
✔ 最佳答案
有限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登記註冊。股東是公司的擁有者,有權收取股息、委任和撤換董事等,但無權過問有限公司的行政和日常運作;有限公司的行政和日常運作則由董事負責。開設有限公司的好處是如有限公司虧損而無力償還債務的話,就要清盤。即使公司資不抵債,股東和董事均不須要負責償還其餘債項。換言之,公司清盤基本上是不會導致股東或董事破產的。股東所損失的極其量是他手上的股票、他已前投入公司的資金 / 資產和未來在這公司分得股息的機會。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或董事曾為公司借貸作個人擔保的話,那該股東或董事就要在公司無力償還該項借貸時負上所有跟該項借貸有關的責任。即是說,在這情況下股東或董事有破產的可能。這情況在商業活動中並不罕見(銀行借錢給一間有限公司很多時都要求個人擔保,就是因為知道這是有限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可以是獨資經營或合夥經營(partnership),無須把公司登記登記註冊。獨資經營者和合夥人負責公司的行政和日常運作,並可收取或分享公司的利潤。無限責任公司的好處是較有彈性,也不用公開公司資料(如股東、董事、會計和核數等資料)而且不用商業登記,運作模式不像有限公司般受法律規範。開設無限責任公司通常較快捷,且成本較低。不過,無限責任公司需要向稅局登記,並要備存足夠的業務記錄最少7年。壞處是無限責任。如果無限公司虧損或欠債,公司東主或負責人要承擔所有責項,亦可能因此而破產。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含)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即 limited company: 係有得發行股份去集資, 同合夥唔同之處就係即使有人拆夥唔 lo 都仲有得繼續營運. 債務係唔會上身. 公司欠債最盡都只係變賣公司資產, 同個人資產冇關. 還到冇得還錢, 咪清盤賣晒公司資產換錢還錢俾債主, 先再分錢俾優先股股東再到普通股股東.
2007-03-05 9:54 am
good answer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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