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鄉證就過期......有問題!!

2007-02-19 8:23 am
我在回鄉證過期前幾天返大陸有冇問題?
eg.我回鄉證3月7日過期..但我3月3-4要返大陸,我想問下得5得?
好迫切...5該大家答我....

回答 (5)

2007-02-19 8:26 am
✔ 最佳答案
我諗就得啦
家因你回鄉證都未過期,加上又唔係過左期先番香港
咁樣緊係得啦
就算你3月7號過期,我諗3月6號番黎都仲得
參考: 我!!!!
2007-02-19 8:43 am
唔得嫁!我試過啦!要返轉頭!
2007-02-19 8:33 am
得, 因是回鄉證不是護照, 所以不需要六個月有效期, 但若遲過3月7 日回港便需罰錢.
2007-02-19 8:28 am
回鄉證就過期...
1949年以前,當時的港英政府並無限制中國內地的居民從內地移居香港,而一般人皆可以隨意往來香港與中國大陸兩地。1951年1月30日,當時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了《關於沿海旅客進出入國境的佈告》(粵公邊字第6號),規定從1951年2月15日起,所有旅客出入境前均須向所在地或目的地之縣、市以上人民公安機關申請出境或入境,經核准並取得通行證後,方準出入。當時如要申請有關通行證,申請人須事先委託內地的家屬或親朋,代向相關的公安機關申請。申請手續辦妥後,再由代申請人將辦妥的通行證寄給申請人,申請人才得以持通行證入境。

1956年起,港澳居民出入內地前申請的通行證,改為憑港澳當局簽發的身份證件,在入境時向深圳或拱北口岸的邊防檢查站,申領一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

1979年以前,港澳居民前往中國內地得要填寫回鄉介紹書,填寫時須列明返鄉目的、目的地以及逗留時間等。

1979年7月10日廣東省公安廳宣佈,從1978年8月1日起,把一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改為三年內多次使用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證」,方便港澳居民前往中國內地,證件大小與一本護照相同。另外每次入境時,持證人均需填寫「港澳同胞回鄉入境卡」,清楚到明黠鄉目的地及日期等資料。同時,亦須各中國海關申報是否攜有自用免打稅的物品,如手錶、相機、限定的外幣等。1980年12月起,「港澳同胞回鄉證」的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10年。1988年9月8日,「港澳同胞回鄉證」的照片頁上過膠及加貼電腦條碼。

由於每本回鄉證在查驗頁用完時,便需更換新證,對於經常需要過境的人士,如中港旅遊巴、貨車司機等,他們的證件每使用數個月便需更換,引起不便,因此當局於1999年推出現時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其大小與信用卡相同,可在有效期內不限次數來往中港兩地。至大約2002年,舊有的回鄉證也不需再在查驗頁上蓋印。
絕對可以用來過關

我上年年尾試過在28/12用回鄉證返大陸,
5/1返香港
但係我的回鄉證2/1過期
佢都比我返落黎,唔使有咩特別程序,照平時過關咁樣就ok!!!
2007-02-19 8:28 am
得, 總之3月7日前就得, 3月8號就吾得....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00: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19000051KK0009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