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幾個情境,請對法律熟悉的人仕回答

2007-02-19 8:04 am
1.一個女仔(13歲),曾經3次與15歲以下的人性交,男方除了會判"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外,女方會判什麼?
2.一個女仔多次向我索取金錢,到目前為止總共索取超過港幣$1200,請問我可以控告女方什麼?
3.一個女仔打電話向我講不要攪大件事,否則叫她的lag來,後果自負,請問我除了可以控告她恐嚇,她還可以構成什麼?
4.一個13歲女仔濫交,我能不能告她?
-----------------------請詳細解答,多謝回答者,我在此祝大家豬年快樂--------------------
更新1:

呢4個問題的而且確唔係獨立嘅問題,我原先係佢嘅男朋友,但係一晚佢同我講佢同出面嘅另一個男朋友性交,就呢4個問題,我想控告佢,如果係電話度佢同我講:"你小心D呀"呢d字眼,我係咪可以話佢言語上對我造成不安?

回答 (1)

2007-02-19 8:19 pm
✔ 最佳答案
我有理由相信你的四個問題不是獨立的問題。

我先把這些問題獨立地解答,你就知道有幾失望:
1 女方無罪。
2 向別人索取金錢不是罪,你做乜要俾 $1200 佢?
3 你無法控告她,只能報警,只有警方查證事實後把案件移交律師司,才能公訴。仲有,佢未夠十四歲,
4 濫交並唔係罪。

如果你的四個問題係同一個問題,就有以下答案:
1 女方無罪。不過,如果你造的時候未夠十四才,可以辯稱無能力犯罪,但要睇案情,睇下法官信唔信。但即使法官唔信/實際案情好難令人相信你係無能力犯罪,你都唔好受佢勒索,最多齊齊入男女童院。
2 佢明係勒索你,這個係無底深潭,你以後發左達佢都可以勒索你。
3 都係只有報警,警方自然會同你講佢犯乜罪。
4 濫交並唔係罪。

收錄日期: 2021-04-29 19:00: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19000051KK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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