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會有簡體字既出現?

2007-02-19 5:43 am
如题!!!
而d簡體字有咩既好處呢?

回答 (1)

2007-02-19 6:00 am
✔ 最佳答案
簡化字

簡化字,香港、澳門及臺灣有部份人士稱為大陸字,是繁體字的對稱。目前,簡化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地區推行的規範漢字。同一漢字,簡化字通常比繁體字筆畫為少。簡化字是在簡體字的基礎上經整理改進由政府主管部門公佈的法定簡體字,具有唯一性。在中國大陸,現行的簡化字是收入《漢字簡化方案》(後發展成《簡化字總表》)中的簡化字。

不過,漢字也有很多並沒有被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叫作傳承字,既不屬於繁體字,也不屬於簡化字。使用簡化字和被選用的傳承字的中文有時被稱作簡體中文。

由於簡化字是在簡體字的基礎上經整理改進的,因此常被誤稱為簡體字。
目錄


* 1 歷史
* 2 簡化的原則
* 3 簡化的方法
o 3.1 錢玄同8項簡化原則
o 3.2 實際簡化方法
* 4 評價
* 5 本有其字的簡化字示例
* 6 相關條目
* 7 參見
* 8 外部連結

[編輯] 歷史

主條目:簡化字歷史

1955年10月,《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會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討論的結果作了修改,修改後的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申請委員會審定。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公佈《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其中收錄的39個選用字習慣上看作簡化字。

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國務院的《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和《漢字簡化方案》。

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出版了《簡化字總表》。

1977年12月20日,公佈《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稱為「二簡字」,試用一段時間(約八年)後,因為字形過於簡單且混亂而宣佈廢除。

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發出《國務院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宣佈廢除「二簡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刊載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報》(共收2235個簡化字)。

簡化的原則

以下是一些簡化字研訂時所稱的原則:

* 從俗從簡
* 規範化:
o 消除異體字
o 突出形聲特性
o 儘量保留表意特性
* 穩定性
* 實用性
* 適當的藝術性

然而,當今不少論調認為,現行的簡化字並不能依從這些原則,尤其是「儘量保留表意特性」、「適當的藝術性」等。

此外,1952年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確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即主要是採用通行已久的俗體字或筆畫簡單的異體字,而不另創新字。然而即使在《簡化字總表》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形體,並沒有在過去任何文獻和資料中發現。「二簡」裡更有大量新造字。

簡化的方法

簡化字的產生方法,有許多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

錢玄同8項簡化原則

過去,錢玄同曾在1922年提出了8項簡化原則,包括:

1. 假借字,採用一個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採用了更古的漢字,例如(例如:豐與豐;臘與臘)。有時候,使用同一個字的更古代的簡單版本(如從與從)。
2. 形聲字,借用形聲字的原理,將原有的形聲字更換形旁或聲旁使之更簡單。
3. 草書楷化,將草書的寫法轉成楷體,如專和專。
4. 特徵字,原來的字可能有多個部分,現在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醫與醫。
5. 輪廓字,保留原來字的輪廓,如鳥和鳥等。
6. 會意字,借用會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較簡單的表意部件來代替原來的複雜筆畫。如淚和淚。
7. 符號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雞與雞。
8. 偏旁類推字,從簡化的偏旁部首類推出由它們合成的字的簡化。

然而,這些原則頗為籠統,而且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

實際簡化方法

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當局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
例:對(對)、鄧(鄧)、觀(觀)、歡(歡)、嘆(嘆、嘆)、難(難)、雞(雞)、聶(聶)、鳳(鳳)、岡(岡、崗)、風(風)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注1)
例:廣(廣)、誇(誇)、滅(滅)、習(習)、寧(寧)、佇(佇)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例:婦(婦)、麗(麗)、歸(歸)、顯(顯)、務(務)、寬(寬)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例:飛(飛)、龜(龜)、齒(齒)、奪(奪)、門(門)
行、草書楷化。
例:書(書)、長(長)、樂(樂)、車(車)、頭(頭)、興(興)、發(髮)
同音或近音代替,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後(後)、只(隻)、干(乾、幹、榦)、余(餘)
新造會意字。(注2)
例:灶(竃)、體(體)、塵(塵)、岩(巖)
採用筆畫較少的古字。(注3)
例:淚(淚)、從(從)、雲(雲)、網(網)、與(與)、傑(傑)、無(無)
採用筆畫較少的古字,再加以變形。
例:異(異)
採用筆畫較少的異體字。
例:貓(貓)、狸(貍)、侄(姪)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斃(斃)、蠟(蠟)、鐘(鍾)、潔(潔)、鄰(鄰)
新造形聲字,多以普通話為準(注2)。
例:護(護)、驚(驚)、膚(膚)、艦(艦)、藝(藝)、響(響)、華(華)
偏旁類推字
使用簡化的偏旁重新構造:

頁(頁):顏(顏)、頜(頷)、順(順)、額(額)
專(專):傳(傳)、轉(轉)、磚(磚)
學(學):覺(覺)、黌(黌)
擇(擇):譯(譯)、澤(澤)、擇(擇)、驛(驛)

注意部份類推並不一致,如:

難(難):漢(漢)、嘆(嘆、嘆)、灘(灘)、癱(癱)、攤(攤),但

歡(歡)、勸(勸)、觀(觀)、權(權);(然而「灌」,「罐」則不簡化。)
僅(僅);雞(雞);鄧(鄧);對(對);戲(戲);
樹(樹)。(然而「廚」則簡作「廚」,「澍」則不簡化。)

盧(盧):鸕(鸕)、顱(顱)、鱸(鱸),但

爐(爐)、驢(驢)、蘆(蘆)。

湯(湯):楊(楊)、場(場)、殤(殤)、煬(煬),但

陽(陽);傷(傷);蕩(盪)。

門(門):悶(悶)、問(問)、聞(聞),但

開(開)、關(關)、閒(閒、閒);
鬧(鬧)、鬩(鬩)。(然而「鬥」則簡作「斗」。)

與(與):嶼(嶼)、歟(歟),但

譽(譽)、舉(擧、舉)。(然而「興」是「興」的簡體。)

* 註釋

1. 廣、寧又都是古罕用字,意義讀音和廣寧均不同,還有其他這種情況的。
2. 當中以採用民間既有的手頭俗字,所謂「新造」是指對應傳統正字而言,一般是由魏晉南北朝、宋元戰亂時所造的俗字,也有新至「解放區」或當代民間所造的俗字。
3. 雲本作雲,象形,又借作表示說話的雲,後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評價

簡化字評價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以來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和爭論開始升溫。

贊同漢字簡化的人,認為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在演化過程中不斷簡化。漢字的簡化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因而降低了漢字學習的難度,同時加快了書寫的速度,有利於普及教育。

反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漢字簡化後,不利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漢字的發展並非只是簡化,繁化亦佔很大的比重。簡化字違反了六書造字原則,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統,大大削弱了漢字的科學性與邏輯性。而簡化字的不少問題,例如以一個簡體字代表多個於普通話同音但意義不相關的繁體字,結果並沒減輕學習負擔,甚至因為系統混亂,比繁體字更難學。

本有其字的簡化字示例

有不少字雖然被視作簡化字收入《簡化字總表》中,但實質是本有其字,這在簡繁轉換時經常引起問題。
字 本義 被視作簡化字時對應的繁體字
表 表示、表達 錶
卜 占卜、(姓氏) 蔔
廠 山崖(古字) 廠
斗 (古代容器/容量單位)、(星座名) 鬥
范 (姓氏) 範
谷 山谷、(姓氏) 穀
壞 修補(古字) 壞
松 松樹 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36: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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