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似乎沒有禁止同性的相愛,只禁止同性的肉體結合?
剛剛我看過「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的問題與回答,我發覺上帝似乎只是不贊同同性戀者的肉體結合,但同性戀者的相愛卻沒有提及。就此希望大家稍來討論一下。
引tcoeab在回答那問題時所引用有關上帝反對同性戀的經文(節錄):
利末記:
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2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羅馬書: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回答 (3)
ccc980207lais is right 上帝是萬能,全宇宙都是由他掌權 無人能 及 i also a christin。
根本沒有重點
只怕是發問者的分ac
還要人用咁多心機回答你
唉....
想問一問怎樣才算你指的相愛?
2007-02-18 22:55:10 補充:
馬可十章:但 從 起 初 創 造 的 時 候 、 神 造 人 是 造 男 造 女 。因 此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既然 如 此 、 夫 妻 不 再 是 兩 個 人 、 乃 是 一 體 的 了 。所 以 神 配 合 的 、 人 不 可 分 開 。到 了 屋 裡 、 門 徒 就 問 他 這 事 。耶 穌 對 他 們 說 、 凡 休 妻 另 娶 的 、 就 是 犯 姦 淫 、 辜 負 他 的 妻 子 .妻 子 若 離 棄 丈 夫 另 嫁 、 也 是 犯 姦 淫 了 。
2007-02-19 09:48:23 補充:
"因 此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唔單單指性,包括思想和觀念要合一,所以神造女人輔助男人,兩人會一起生活。如果沒有一起生活的計劃,只可算朋友,不算相愛
2007-02-19 13:18:09 補充:
首先我和你對戀愛,觀點上有不同。在你立場,什麼是戀愛?
2007-02-20 18:51:23 補充:
我不認為朋友只有互利關係,都需要互相關懷、提醒。至於戀愛,是找一個人相處,這個人是很大機會在未來和你生活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08: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18000051KK023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