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認為不是一個人的責任,而是集體責任。我想借此機會提出一個觀點去解釋什麼是集體責任。
首先有兩點不要誤會,第一,我不主張集體懲罰日本人,但既然說責任,那麼集體責任就是史實,我只想有話直說。第二,集體責任並不等於每個人的責任相等。我 必須肯定有些人的責任是較大的,例如你說的東條英機或日皇裕仁,但我想說的是不要嘗試把責任全部推給某一個人或一小群人。
平凡之惡(evil of banality),此概念香港比較少人明白,近年係由梁文道輸入 香港。但是,我不想說梁文道的一套,而是說「原裝入口」,Hannah Arendt 的一套,因為他才是此觀念的原作者。要真正原裝入口,那就必須看原典 ,可惜的係我沒有看過原典,但怎麼都希望你看看這個超結連。
我們一般認為殺人的人係大奸大惡,兇相有樣睇,但當一位戰犯 被審訊的時候,我們覺現這個戰犯竟是大好人,凡事都全力跟隨康德公義原則,在現世心中有公義的而是對公義有所理解的,還有幾多個?
他與國家的關係有幾項特性,第一,國家法律係他的「道德自我」,他不是為了個人慾望而成為戰犯,只不過是為了遵守道德,成為道德人,第二,他只是國家的小縲絲,深信縲絲釘精神。第三,解使係屠殺猶太人事件上,在他良心上,支持社會主流意見及國家指令才是合乎良心。第四,他被多位心理學家與醫生觀察,證明他並無精神病,而且他個人特徵比一般人更為有善,絕並窮兇極惡之人。
日本的服部彌一也有此證言:「到戰場之前連一隻小蟲豸都不敢碾死的我,在自身獸性的內部潛伏著殺人遊戲為樂的不知深淵的魔鬼生命。」
我們千萬不要把他們的責任推給他們的上司或統治者!沒有他們,戰爭中的平民死傷人數可以被大大減少。他們的罪,罪在平凡,罪在不挑戰國家之惡,罪在甘願為國家做縲絲釘,而不問國家之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