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唔識讀心術,但我不認為他「要」貪污,只係,佢對乜野係公帑,乜野係私人財產,佢幾乎沒有意願區分清楚,枉佢係前任法務部長。
他第一次對查黑中心作供時,話特支費係公帑,唔可以私用。但係,當佢第三次作供,改口又話特支費係薪金補貼,這個時候佢已被查出每月預支特支費,物證清楚,有如電影「買兇拍人」即正。從起訴書看,主控官好像唔信佢第三次作供。
佢對特支費態度三心兩意,正如一個人唔知道又唔理會樹上的蘋果係唔係自己,就隨手採下來吃掉,不顧後果。最慘的係佢食左千多萬新台幣,唔係一個蘋果。
聯合報昨日分析過,如果馬英九堅認特支費係薪金補貼,用香港詞語,佢就無犯罪意圖,佢一直都只係以為那些錢係自己的,唔係有心偷。以後被查的人可以這樣推說,無犯罪意圖之說係少少道理,但係馬英九翻過供,佢仲可唔可以以此理由推說,那要看大家與法官判斷了(我亦因此在本站問了一個問題:究竟為何係台灣翻供就係唔可信?)。
2007-02-15 21:22:55 補充:
我以前說過,一個貪官碎碎地貪一次就兩千萬新台灣幣,馬英九貪這麼多時間都只係同陳水扁差唔多,這麼小的金額,我唔信以此官位佢係存心貪污,所以我說不認為他「要」貪污。
2007-02-15 21:34:05 補充:
如果說誣告,那也要說清楚是誰誣告馬英九。今次主控官係侯寬仁,亦只有佢可以決定告唔告馬英九。佢同馬英九關係好親密,佢唔單只係馬英九前下屬,佢結緍可以甚至請馬英九做神秘嘉賓。若說侯寬仁誣告馬英九,作此指摘時加以佐證吧,作為知識上的充實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