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以前的「原始樂隊」並沒有任何固定的編制,樂隊成員的多少和樂器的種類,是由貴族僱用樂隊的條件或作曲家的要求而確定的。
1755年,23歲的奧地利作曲家海頓受聘於馮貝格伯爵,在宮廷裡專職作曲。當時的器樂曲流行用由兩隻小提琴合奏同一旋律,用大鍵琴伴奏。由於大鍵琴的音量較弱,低音部分有時就得用大提琴來加強。馮貝格伯爵的樂隊一共只有四個人,兩個小提琴、一個中提琴和一個大提琴,沒有大鍵琴。這樣的一個樂隊編制使海頓頗傷腦筋。經過反覆的研究,他把兩隻小提琴分為兩個聲部,讓中提琴充當內聲部,使和聲效果更為豐富,徹底用大提琴替代大鍵琴來演奏低音部。於是,第一個絃樂四重奏團成立了。
海頓一生中共譜寫了77首絃樂四重奏曲。迄今,絃樂四重奏仍一直被認為是最高雅、最富於表現力的一種音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