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賣買落細訂

2007-02-15 9:17 am
樓宇賣買
賣方是全資擁有,沒有按揭
本人如要落細訂,抬頭是否要寫律師樓或賣方姓名?

回答 (4)

2007-02-19 3:02 am
✔ 最佳答案
正常情況下, 你的代表agent在簽臨時買賣合約前, 會為你提供一份最新的土地查册紀錄, 你可以知道現時的業主名, 和該單位的負責情況。如這單位無按揭又無其他債務登記在案, 你可放心將細訂(一般樓價的3%) 的抬頭給業主名, 如果業主不介意抬頭給律師, 當然是可以。

但如果業主是公司名的話, 就要比較小心, 因為就算這單位沒有按揭或負債, 公司仍可能隱藏有別的債務(在土地查册中不能紀錄的), 此時必須要求將細訂的抬頭給其代表律師, 並在臨時買賣合約內清楚訂明, 須在得知該物業和公司都沒有負債的情況下才發放訂金。
2007-02-16 7:16 pm
你可以堅持寫比律師樓係比較安全

不過掉轉如果我係業主,我亦有權要你一定要直接寫比我,如果唔係我唔賣比你,因為都無法例規定要點落訂,而且簽合約時業主可能都未有律師代表,所以都係睇情況而定
2007-02-16 12:16 am
我唔同意chris chan的講法,若果細訂的話我會寫律師樓名,到律師樓可以証明到賣方真係全資擁有先會放訂!d經紀個個都吹水唔抺嘴,信佢一成都死啊,為左保障自己我一定會寫律師樓名,若果佢真係全資擁有架話,佢都唔至在你果10%訂係幾時俾佢啦!若果個物業係聯名的話,而賣家要求開票寫一個人名架,你一定要記住要有佢地架受權書係雙方同意開票開一個人名架(almost law firm都知呢個rules)!都係protect自己架啫!買樓唔係買菜嘛!希望幫到你!
2007-02-15 7:00 pm
落細訂,抬頭寫律師樓或賣方姓名 are the same.
But I used to 寫賣方姓名, but you have to make sure from the land search the full name of 賣方姓名 first.


收錄日期: 2021-04-18 19:44: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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