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定義
1.1籃球是兩隊各有五位球員出場的比賽,其目的在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防止對隊獲球或得分。
1.2.球隊所進攻的籃為敵籃,球隊所防守的籃為本籃。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傳、投、滾、撥或運球,惟必須合乎下列規則條文的規定。
1.4.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
第二條:球場面積
2.1比賽球場為長方形的堅硬平面,場內不得有障礙物。
2.2國際籃球總會主辦之重要比賽(參閱‘國際正式比賽程序’E段),其球場面積需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由界線內緣量起。
2.3國際籃球總會授權各會員單位,在主辦區域性或洲際性之比賽,或各國家籃球協會主辦之國內比賽,得適用現有球場,惟最低限度須長26公尺,寬14公尺。
即將興建之球場,應依據國際籃球總會正式比賽場地規定,即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
2.4球場天花板或障礙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場的光線應平均而充足,燈光裝置不得影響球員的視線。
第三條 球場設備
4.1籃板及支架
4.1.1兩面籃板應以一整塊透明的材料製成(最好是強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當於厚度三公分之木質。
亦可用其它材質,但必須合乎上述規定,並漆成白色。
4.1.2.籃板的規格為寬1.80公尺(+3公分),垂直高度1.05公尺(+2公分),其下緣距離地板最少2.90公尺。
4.1.3.籃板的表面應:
4.1.3.1平整
4.1.3.2.四周劃上白線
4.1.3.3.籃板須依據下列規定,在籃圈後面劃一長方形:
此長方形的寬度為59公分,高為45公分,自界線外緣計算。
此長方形底線的上緣必須與籃圈上端相接。
4.1.3.4籃板正面應依據下列規定畫線:
透明籃板應畫白線,
其它質料製成之籃板,則均畫黑線,
所有線寬均為5公分
標準籃板支架
4.1.4.籃板必須堅固,且須依據下列規定設置:
4.1.4.1.籃板必須與球場地板成直角,與端線平行。
4.1.4.2.籃板正面的中心必須垂直向球場,與端線內緣的中心點相距1.20公尺。
4.1.4.3.若籃板會左右晃動,必須在四秒內回到靜止狀態。
4.1.5.籃板應依下列規定加裝護墊:
4.1.5.1籃板的下緣與兩側應全部加裝護墊,兩邊護墊至少應高35公分。
4.1.5.2.籃板下緣護墊的厚度至少應有5公分。
4.1.5.3.籃板下緣之正面與背面護墊的寬度至少應有2公分,厚度至少應有2公分。
4.1.6.籃板支架應依據下列規定加裝護墊:
4.1.6.1.籃板支架前緣(包括護墊)與端線外緣應至少2公尺,並與背景呈明亮對比的顏色,其目的在使球員能清楚辨識。
4.1.6.2.籃板支架應堅實的放置在地板上,並避免移動。
4.1.6.3.籃板後方的支架距離籃板1.20公尺之間的部位均應加裝護墊。護墊的厚度至少須為5公分,而且必須與籃板護墊質料密度相同。
4.1.6.4.籃板支架面向場內的基座表面,離地至少2.15公尺的高度加裝護墊。護墊厚度至少為10公分。
4.1.7.所有護墊和籃板支架護墊,其結構抗壓強度最少在50%以上,也就是
4.2. 球籃
球籃包括籃圈及籃網
4.2.1.籃圈應依據下列規定製成
4.2.1.1應由堅實的鐵料製成,其內緣直徑最少為45公分,最多為45.7公分,並漆成橘色。
4.2.1.2.籃圈金屬質料的直徑最小為16公釐,最大為20公釐(0.02公尺),其下緣應加小環,以便懸掛籃網。且小環應避免手指插入。
4.2.1.3.連結籃網與籃圈的裝置,不可以有尖銳的稜角,其隙縫也不得讓手指穿過。
4.2.1.4.籃圈應牢固的安裝在籃板上,如此,才能使外力不致透過籃圈的傳導,影響到籃板。籃圈、金屬環、籃板(玻璃或透明材質)之間不必密合,但是其間細縫應小於手指能穿過的空間。
4.2.1.5.籃圈上緣應距離地板 3.05公尺,並與地板平行,且應與籃板兩邊距離相等。
備註強調籃圈必須穩固的安裝在籃板上,才能使力量不致透過籃圈的傳導,而影響籃板。
4.2.1.6.籃圈內緣與籃板正面的最近點為15公分。
4.2.1.7.籃圈反彈的能量應為其衝擊能量的35%至50%之間,同一球場之籃圈反彈能量差距應小於5%。
2007-02-21 11:06:13 補充:
若故意以腳碰球 , 就算違例 . 若故意以腳大力踢球則可能被判技術犯規 .
參考: ^^
*一般籃球比賽規則*
球隊人數
出場人數 5 人 , 另設後備 7 人 .
裁判
設正 , 副裁判 , 計時員及計分員各一名 .
比賽時間
比賽分兩節 , 每節各二十分鐘 . 兩節之間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 如果兩方均在完場時得同分數 , 就要加時五分鐘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比賽開始
比賽開始時 , 由球証於中圈拋出籃球讓雙方作出跳球. 第二節開始時也是以跳球開始的 . 球隊有主隊和客隊之分 , 客隊在第一節有權選擇進攻方向 , 而到了第二節 , 雙方要交換進攻方向以示公平 .
跳球
每隊其中一人相對立於中圈等候跳球 . 其他球員則要立於圈外直至其中一人觸到球為止 . 球証站於圈內二人之間把球拋上去 , 拋的高度要高於兩個跳球員 , 跳球員可跳高把球拍到同伴手中開始進攻 . 如果籃球落地時不被任何人觸碰得到 , 就要重新跳球 . 跳球者只能觸球兩次直至籃球碰到其他球員 , 地面或球板 .
得分
當籃球由上而下的穿過籃框就是入球 . 若在三分線內射入可得兩分 , 若能在三分線外射入可得三分 . 射入罰球可得一分 . 如果籃球入了己方的籃框 , 分數就判給對方 .
騷擾球
當攻方射球後 , 守方接觸到開始下墜的籃球時 , 就叫騷擾球 . 另外 , 如果攻方射球時 , 守方接觸到籃板 , 籃框或籃網也是叫做騷擾球 . 這樣 , 攻方就算入球與否也可得到應得的分數 .
入球後重新開始球賽方法
攻方入球後 , 守方要五秒之內從自己的底線開球 .
走步違例
球員要不拍球移動 , 必須以其中一隻腳為重心腳 , 這隻腳不能離地只能轉動 , 直至球離手為止 , 否則算走步 .
兩次運球違例
1. 運球結束後 , 再次運球 .
2. 雙手拍球
踢球違例
若故意以腳碰球 , 就算違例 . 若故意以腳大力踢球則可能被判技術犯規 .
發界外球的情況
1. 普通犯規
2. 任何一方將球撥出界外
暫停
每隊各有兩次機會 , 暫停要由教練向裁判申請 .
換球員
當有人犯規 , 叫暫停或跳球等暫停情況之下才可以二十秒之內換人 , 人數不限 .
罰球的情況
1. 守方以犯規動作導致攻方射球失敗 , 攻方可得罰球 . 若攻方在三分線外射球則可判得三個罰球 . 若攻方在三分線內射球則可判得二個罰球 .
2. 若射球成功且守方犯規 , 分數照計兼得一罰球 .
3. 其中一隊犯規次數由第九次起 , 每次犯規敵隊可得兩個罰球 .
個人犯規
球員對方球員發生不合理的身體接觸皆是個人犯規行為 . 一個人若達到五次犯規 , 該球員須立即離場 , 由其他球員代替比賽 .
技術犯規
1. 不尊重裁判的裁決 .
2. 以語言或動作戲弄或不尊重對方球員 .
3. 擅自更換號碼或在比賽中擅自換人 .
4. 故意拖延時間 , 妨礙比賽進行 .
勝利條件
一方能在完場後得到最高分數者為勝方 . 若完場時雙方分數相等 , 就要加五分數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
時間限制
計時方法
當任一球員在開始球賽或加時觸踫到籃球時 , 就開始計時 .
30 秒違例
攻方要在 30 秒之內射出籃球 , 否則就算違例 .
10 秒違例
攻方必定要在 10 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 , 否則就算違例 . 一旦把球控到前方 , 就不能帶回後場 , 否則也算違例 .
5 秒違例
攻方要在 5 秒鐘之內投出界外球 , 過之則萛違例 .
3 秒違例
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 3 秒 , 否則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