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一間元叉壽司呃左7日糧及拖糧.......求幫.....

2007-02-14 9:21 am
我有個朋友做滿只有一個月~~但係有一日就打返去工司問返幾點??
經理就話~~你唔使返嫁啦~~你返黎簽離職啦-
返到公司友人就問經理我做錯了什麼??
經理答~~不..你沒有做錯什麼事~~你做得很好""但係我地請夠人了~~留係係到都冇意思之後就比佢簽離職紙..""
由於友人離了職人工不使用自動過數~~而係等寫字樓發一張支票支付人工
一個多月後友人至電寫字樓問我的支票何時才可拿??同埋有幾多??
之後得500元~~仲話你自己離職沒有7日前通知所以扣了7天人工!!

1. 經理說完話再給他離職紙友人~~跟本不是他自願離職~~那扣7天人工根本就不合理!!!
2. 再者如果他是即時離職沒通知不是要做夠3個月~~7日前通知才會成立嗎??但他只是做了一個月
3. 經理無故炒人___不該是倒轉是他們貼7天人工給友人嗎??
4. 拖欠工資不是最多只有7天??但是快夠兩個月.....
5. 另外上了班大約1個多星期經理給了我寫見工的那份表格..可是我簽了我的大名!!果時根本沒說是什麼表~~一看就只是知道是職位申請表!!那有法律效用嗎??

回答 (3)

2007-02-14 10:29 am
✔ 最佳答案
怎會弄得如此的呢!!系經理話唔洗返既電話之後,應該第一時間給電話勞工署查問!第二,更加不可以再簽任何公司的文件,因為你已經不是公司職員,公司通常都會這樣叫你簽咩簽咩找你們笨的!第三既然是公司解故,你老虎都要公司出現錢呢,唔出現錢就點都唔妥協,就算公司關門都唔走,最多叫公司報警.你可以大條道理說:我怎知道你公司明天仲開唔開門呀!我的糧等住開飯,出現錢就有得走!唔出就唔好關門!就算糧唔對數都可以收左先,之後再去勞工署追〔但公司給文件你簽要特別小心,公司通常會有一些很細個的字,寫上什麼不再追究的意思的,千萬不要簽了〕最多糧都不取先!                本人對勞工法律都有一定的認識,於05年我幫過一個女仔,她於癸芳維宛工作的,自動離職後,公司給她8千幾元的糧,但我計過最少有一萬的,所以我叫她要求公司再計清楚,結果公司話無錯,但她又等錢用,公司就是利用這一點,叫她先簽名取錢,日後再算,但經我一看文件,有細字寫上,簽了就不可再追究!我叫她不要簽,結果公司走出一名高級職員,怒氣地對我說:關你咩事,你系邊個,邊間公司既!   我氣定神閒笑住對他說:我唔系代表邊間公司,我和我朋友來追糧,你公司拖糧我地就有權追,我都未問你,你系邊個,系到甘大聲講野,我家下同你講,我有心臟病,你再甘大聲講野呢,我會因為你大聲引至我心臟病發,如果系甘呢,你就要付責,因為我現在知會左你!結果當日公司出票,我們不要,再去了勞工署,之後上勞工法庭,法庭建議給她的糧差不多萬五元,比起當初我們要求的還多很多!所以別怕事,很多公司都欺負一些工作經驗少的新人的!    現在的事情已經到了這地步,誰都幫不到你的,只有勞工署,把你的一五一十說給勞工署知,一定會幫到你的,你可以先打政府熱線1823再跟他說有勞資問題要轉過去勞工署會快很多的!    如果你還有進一步的索償就找〔平機會〕因為公司無合理原因解故要陪錢的!    再有問題可直接電郵給我,fbigij@yahoo.com.hk   我一定幫道理那一邊,,但我只可以教你怎做!怎說!

2007-02-15 01:37:50 補充:
不用再浪費時間找什麼工會,什麼議員了,到頭來都是要去勞工署的,立即跟勞工署接洽就是了,勞工署會有其他建議行動的了,例如一定會告公司拖薪,除非你認為要找私人律師告公司!〔律師錢不平的,還有勞工法庭是兩方都不可以請律師的〕對我的話還有懷疑就問下勞工署呢!.你還未行動的話你真禺不可教!
2007-02-14 8:06 pm
你提出的5點均合理,
叫你朋友立即到工聯會, 職工盟, 或者找區議員, 申訴這事件, 找他們出頭與勞工處聯絡, 起訴該公司, 他會很快得回合理賠償的!

2007-02-15 13:15:28 補充:
先搵工會及議員是因為1. 工會及議員清楚了解d僱主既古惑與無賴招數, 先防範於未然2. 他們是成為工人與勞工處中間的第3方, 勞工處在有人監察下辦事不敢粗疏或偏袒任何一方, 對雙方會公平些(如果無工會及議員在場,由誰監察勞工處公正嗎)3. 勞資糾紛事件多會達成庭外和解, 期間勞工處唔會主動中介, 工會就會, 僱主因此唔敢太霸道(我識好多行家都是這樣的)---(僱主的招數點解我會知,因為我也是老闆)

2007-02-15 13:18:55 補充:
另外話你知,勞資仲裁,勞資相方係唔准有律師在場的!
2007-02-14 8:00 pm
到現在為止 ,發生事如未超過十四天可以向勞工處到告佢, 好簡單的你只要去填個表格咁就可以, 會有個調查主任找你同你講詳細的情況,你住要快呀, 唔好再拖,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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