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十五歲
有位十七歲大的哥哥
父母離婚三年
現和哥哥 父親 父親的第二位伴侶居住
和母親還有聯繫
母親和姨姨們在排公屋中有分岐
事情鬧得很大 相信已經沒有轉彎餘地
我不想再在這裡住下去
又不想和母親住(其經濟能力也是因素)
我可以選擇居住在社署的宿舍嗎?
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給我 ..?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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