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專利或版權???

2007-02-14 2:38 am
例如係幾張藥方咁ooooo 謝謝ooo

回答 (1)

2007-02-14 2:42 am
✔ 最佳答案
專利是甚麼?

假如你是專利擁有人,你可行使專利賦予你的法律權利,禁止他人製造、使用、出售或輸入你的專利發明,從而保護有關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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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有兩類專利︰

標準專利及
短期專利
標準專利可每年續期,有效期最長達20年。短期專利則可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4年後續期,有效期最長達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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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

你必須向知識產權署轄下的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對於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中國其他地區提出申請的專利,中國香港不會自動給予保護。

專利註冊處處長會審查你的專利申請,以確保申請符合提交專利申請在形式上的規定。我們不會就發明的新穎性或創造性進行實質的查檢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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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標準專利

在中國香港,標準專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個專利局(稱為「指定專利當局」)所批予的專利註冊為基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歐洲專利局(就指定聯合王國的專利而言)
聯合王國專利局
在中國香港申請標準專利的程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提交下述兩項請求︰

指定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指定專利申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發表的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以及
就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聯合王國)或聯合王國專利局批予的專利,在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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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短期專利
中國香港短期專利的批予,以其中一個國際查檢主管當局或其中一個指定專利當局所製備的查檢報告為基礎。 如擬在中國香港申請短期專利,便須提交批予請求,並輔以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以作支持(按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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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申請?

如果你是某項發明的擁有人,便可申請專利。你如果想在中國香港申請標準專利,但卻不是指定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份陳述,連同有關支持文件(例如轉讓的副本),以解釋你有權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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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你可採用中文或英文提交申請。專利申請表格兼備中、英文版,你可任擇其一。舉例來說,如果你以中文填寫申請表,本處便會以中文發信給你,而本處就該專利申請或其後批予的專利所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會採用中文進行。

不過,申請書上的若干資料,須同時以中、英文填寫。發明的名稱和有關的撮錄,必須中、英文兼備。申請人或發明人的姓名/名稱如非採用羅馬字母或中文字,便須就該等姓名/名稱提供以羅馬字母的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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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何時提交申請?

你須在指定專利當局發表指定專利申請後6個月內,提交記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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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文件和資料

你必須提交下述文件/資料︰

以專利表格第P4號提交記錄請求;
已發表的指定專利申請副本一份;
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撮錄的中文和英文本;
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
你如果不是在指定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項解釋你有權申請的陳述以及支持的文件;(例如轉讓文件的副本);
如指定專利申請並無載有發明人的姓名或名稱,則須提交一項識別你所相信是發明人的人的陳述;
如聲稱具有優先權,則須述明提交優先權申請的所在國家或地區、優先權申請編號和提交優先權申請的日期;
如擬就不具損害性的披露提出權利要求 ,則須述明披露有關發明的訂明展覽或會議的名稱和地點、展覽或會議的開幕或開始的日期,以及首次披露該項發明的日期;
在中國香港供送達文件的地址;
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的譯本。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提供在中國香港的居住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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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提交費和公告費

提交費(港幣380元)和公告費(港幣68元)須在最早提交記錄請求的任何部分後1個月內予以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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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提交日期

你在記錄請求述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提述指定專利申請、列明指定專利申請編號、發表編號和發表日期後,本處即會就你的記錄請求設定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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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一階段:審查和發表

本處會在設定記錄請求的提交日期後,審查你的請求;如該項請求有任何不足之處,本處會通知你在兩個月內作出更正。如無不足之處或不足之處已予更正,本處會發表該項記錄請求,並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登公告(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你亦可瀏覽審查程序的工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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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標準專利的申請

你可能須以專利表格第P9號提出申請,並繳付維持費,以維持標準專利申請。如果你的申請在發表記錄請求5年後,仍未能進入第二階段(即註冊與批予請求,詳情見下文),便須予維持。否則,本處會把你的專利申請,視作已撤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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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何時提交申請?

申請人必須最遲在中國香港發表記錄請求或指定專利當局批予指定專利後6個月內,在中國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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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文件和資料

你必須提交下述文件/資料︰

以專利表格第P5號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
已發表的指定專利說明書副本(你需確認該說明書副本是有關指定專利當局所發出或備存文件的真實副本);
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你如果不是在有關的標準專利申請中指名為申請人的人士,便須提交一項解釋你有權申請的陳述,以及證明你有權申請的支持文件(例如轉讓文件的副本);
在中國香港供送達文件的地址;以及
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的譯本。
如你委任代理人,你的代理人必須提供在中國香港的居住地址或進行業務活動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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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提交費和公告費

提交費(港幣380元)和公告費(港幣68元)須在最早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的任何部分後1個月內予以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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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專利申請第二階段:審查和批予

你在註冊與批予請求上指明申請人身分、提述指定專利,並列明記錄請求發表編號、指定專利發表編號和發表日期後,本處便會就你的註冊與批予請求設定提交日期。 本處會在設定註冊與批予請求的提交日期後,審查你的請求;如該項請求有任何不足之處,本處會通知你在兩個月內作出更正。如無不足之處或不足之處已予更正,本處會為該指定專利註冊,並就有關發明批予標準專利。

本處亦會發表該項已獲批予的專利的詳情,並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登公告(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你亦可瀏覽審查程序的工作流程圖。

收錄日期: 2021-04-18 1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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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13000051KK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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