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聯 名 購 買 物 業 的 方 式 是 長 命 契 , 英 文 是 Joint Tenancy , 進 有 最 長 命 的 話 , 物 業 的 全 數 權 益 便 會 全 部 歸 他 所 有 , 物 業 的 持 有 人 亦 不 可 以 用 遺 囑 的 方 式 , 將 物 業 的 權 益 傳 受 給 所 指 定 的 受 益 人 。 長 命 契 存 有 的 明 顯 益 處 , 就 是 業 權 會 因 死 亡 而 自 動 轉 讓 , 不 用 辦 理 承 辦 手 續 , 最 長 命 的 人 假 如 想 將 物 業 全 部 轉 讓 給 另 一 人 , 不 論 是 以 正 常 買 賣 或 以 送 贈 方 式 進 行 , 只 須 要 在 契 據 上 寫 明 其 餘 的 業 權 持 有 人 已 過 世 , 並 有 死 亡 証 , 再 加 上 死 者 的 遺 產 已 繳 納 了 應 繳 的 遺 產 稅 或 遺 產 稅 已 獲 當 局 豁 免 。
假 如 長 命 契 的 業 權 持 有 人 , 希 望 將 他 在 物 業 中 享 有 的 權 益 , 交 給 後 人 來 繼 承 , 並 不 是 沒 有 辦 法 的 。 他 必 須 做 一 份 瓜 份 業 權 的 契 據 , 並 向 其 他 的 業 權 持 有 人 發 出 通 知 , 繼 而 將 瓜 分 契 據 登 記 在 田 土 廳 的 紀 綠 冊 , 這 樣 的 工 夫 當 然 不 會 是 平 常 人 可 以 做 得 到 , 要 辦 理 就 當 然 要 找 律 師 了 , 這 樣 做 亦 可 因 此 減 少 出 錯 的 機 會 。 瓜 分 後 的 業 權 , 不 但 可 以 自 由 繼 承 , 理 論 上 也 可 以 進 行 買 賣 , 當 然 , 在 市 場 上 , 買 樓 的 人 只 會 買 樓 宇 的 全 個 單 位 , 絕 不 會 無 故 只 買 入 單 位 中 的 半 份 。
聯 名 物 業 有 一 極 大 壞 處 , 就 是 買 賣 必 須 要 由 兩 人 簽 署 方 為 有 效 , 換 言 之 , 雙 方 如 果 有 糾 紛 , 例 如 是 就 買 賣 的 價 錢 或 時 間 等 等 , 便 會 連 累 甚 大 , 樓 宇 不 能 按 市 場 規 律 順 利 賣 出 , 甚 或 其 中 一 人 出 意 反 意 , 簽 了 合 約 後 卻 不 願 簽 樓 契 , 都 會 造 成 極 大 的 困 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