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年中購買一所連租約的物業,這個物業是一顆多戶的單位(共有5個單位);
轉手後,所有的租客並沒有和我 (新業主) 簽任何租約 <據我所知,他們也沒有和
上一個業主簽上租約> ,只是每個月的月頭交租金給我。現在某一個單位拖欠租
金,煩請問以下問題:
1. 如何以合法的途徑收回租客所拖欠的租金?
2. 如何以合法的途徑收樓?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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