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亡主因乃由於濫用民力

2007-02-10 11:50 pm
秦亡主因乃由於濫用民力 ,中央論文 thank you

回答 (1)

2007-02-11 7: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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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者謂 秦亡主因乃由於濫用民力,此言當否?
秦國在統一前,代表著社會發展進步前進;秦統一後,因其法家思想治國,對人民采嚴刑峻法,在苛政之下,諸家思想不納,固有焚書坑儒等歷史悲劇,同時,秦朝 建國後,亦急於對外擴張,征匈奴、平百越。始皇窮兵黷武,以僅有的國力,以支擴衡,至秦末國力不足,徵收賦稅繁重,人民多徵召入伍,死傷無數,國力、民 力、財力陷於匱乏。加上秦王大事建設,如建阿房宮、築長城等,濫用民力極甚,秦朝負擔日漸沈重,秦國已逐漸步向滅亡。秦國的法家精神,重實際、務功利,固 秦得國後即以法治國,缺乏文治教化統治,秦以馬上得之,馬上治之的方法,使人民動輒得咎。秦國君主,始皇和二世,所定下的制度皆不以仁爲目標,認爲治國成 功必須要人民服從,故失去愛民觀念。仁即愛人,義即做一些合理、正直的事。而秦國根本視民命如草芥,過度濫用民力,就正是失仁的表現。其他如焚書坑儒等政 策亦是不義不宜的行爲。這些不仁不義的政制使秦國人民起來反抗,大澤鄉起義,順應時勢,推翻秦而立漢。

首先,秦所以亡國,其極大因素是嚴刑峻法。秦國向以法家治國,始於商鞅時已奠下有系統的中央集權規模。其統治方式對於當時社會有正面的幫助,人人在亂世 中,雖有"法",才能使政權、國家有效地運作,一旦秦國統一,若再以苛酷刑法治國,人民動輒得咎,致舊有貴族人民開始懷念以前舊有制度。以致日後他們煽動 人民,速致秦亡。因秦建立後,集權政策來得太快,所施之刑法也太凶,如人民犯法,誅及三族;一戶違禁,比鄰連坐,所以引致國家未能恢復國力,而使經濟再次 崩潰,人民忍無可忍、走投無路,只好投向革命軍隊。陳勝、吳廣便因長期徵調,而軍令如山,凡調遣軍隊不能如期到達便執以死刑。他們既觸犯死刑,便挺以走險 揭悍起義。有謂"人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秦國不能體恤民困,也不以仁政治理天下,法家精神,是其致禍原因。若君主英明,便能有效地行使政令。若以二世 的昏庸,則中央便失去支柱,猶如無政府狀態,政治步向黑暗、腐敗,最終劉邦推翻秦國政權。這些都令秦國政權動搖,官吏多貪污、勾結朝臣,使政治陷入黑暗、 腐敗之中。這些貪官污吏只會苛索人民,徵收重稅,又使人民服役,加重了人民的負擔,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譬如奸臣趙高侍侯皇帝身邊,權力極大,把持朝政, 又勾結其他官吏,貪樁枉法,曾指鹿爲馬,來清楚分辨出他的勢力,朝廷內幾完爲他收買,所有人皆稱鹿爲馬。由此可見,當時政治黑暗腐敗,領治者的昏庸無能, 使佞臣當道,地方更違反中央指示。國家本身不靖,仁義不施,雖然這項不是濫用民力,卻是導政秦亡的主因。

其次,秦採用法家治國,爲了能統一思想,除了法家外,諸家不容。尤以儒家爲甚,水火不容,成對立之勢。戰國時東方各國主要受儒家影響熏陶,故秦和東方各國 形成文化上的差異。東方各國所受的爲齊魯之學,而秦乃採三晉之學,其意見甚爲不同。秦始皇統一後,爲求鞏固政權限制人民思想,施以禁制手段,防止人民高談 論政。六國人民對於突如其來改變過往的思想,風俗習俗,不能適應,亦不滿人士皆要向當朝官吏學習,於是造成相互的衝突。更表面化的衝突,便是焚書坑行。雖 然最終三晉之學勝利,但卻加深了秦與中原人士之衝突。歷史潮流中,知識份子支持對政權鞏固甚爲重要,能夠傾覆政權。而秦的統一是歷史趨勢,但他不明歷史不 斷演進,平民勢力早於代東周時正在掘興,平民勢力足可傾覆政權。故秦亡證明了貴族代貴族的更替模式已改變。正因秦忽視平民力量致覆亡秦祚。始皇手段不仁 道,不尊重人士,採不仁道殘殺手段,而不是用民力過度所至。然而秦亦有濫用民力之處,不過此點不足秦亡矣。

再者,濫用民力是其次,亦秦亡其中之一因素。秦始皇建國後,頗有大志,大事建設,唯過份耗損民力,秦維持前朝的力役制度,徵召役民數以萬計,只爲始皇一時 享樂,炫耀之用。譬如始皇要爲自己生前建一陵墓,除了徵民力役外,建成後還把無數民工活埋。其他還有營建阿房宮,修直道,築長城等,破壞了編民戶藉的農業 經濟使勞動人口大量下降。中國向以農立國,一旦破壞勞動力,經濟亦變得蕭條,生産量不足,使秦由一個富裕之國舜間變成土地荒蕪人口稀疏的貧國。故董仲舒曾 謂"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致令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可見當時社會嚴峻的情況,逼使人民反抗,也理所當然。加 上,始皇乃好大喜功窮兵黷武之人,常征伐異國,攻佔土地,在短短十年間,先後征匈奴平百越損失軍隊數十萬可知秦雖統一六國而其枉施政制,國民皆爲軍民,不 能與民休息,濫用民力至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單在兵役上,五嶺成兵五十萬,長城戍兵三十萬,還有多少死傷軍民不計其數,所以,秦國滅亡的其中一個因素是濫用 民力,而主要分爲力役和兵役,這足以使民怨沸騰,待一有利時機,便一夫發難,難以收拾。

雖然秦本身有很多不足地方,但是六國勢力亦是另一間接導秦滅亡的因素,秦商鞅變法,廢封建,行郡縣,實行中央集權制,使國家軍、政、敗權集於中央,使六國 諸侯王不再世襲,改而奉祿制,各國諸侯自有不滿,待適當時機,潛此勢力便一觸即發。而且,六國遺民對於秦的嚴政苛法、戰爭不斷以及對人士、各家學術的抹 殺、禁絕極爲不滿,人民怨聲再道,尤其六國遺民,激發起他們報仇的心理。至於人士,亦不甘被受凌辱,以殘酷手段以待之,遂亦起來反秦,孔子的後人亦參加反 秦的行列。秦國建立後,秦一改以往禮下士的作風,開始不再重用客卿,此表現亦是仁義不施的。當時君主昏庸無道,不恤人民,朝政乃爲奸臣當道,政治極爲敗 壞,而且沒有客卿之助,秦很難成就過往的霸業。秦統一前之所以富強,乃其本身優厚地理環境因素,土地肥沃,資源物産豐富,但秦統一後,失去函、崤之利,六 國勢力正好包圍著秦,固秦的統治一旦動搖,政權不固,其"攻守之勢異也"。以上的因素,雖然皆是秦亡的因素,但只是偶然或輔助的因素。秦滅亡最重要莫過於 它的原動力-嚴刑峻法,濫用民力。

秦國由一個西方諸侯國過渡至一個獨立統一的國家。其間必定經歷了很多年來君主所付的心血,可惜秦祚只是維持了短短的十五年。秦的滅亡,歸根究底可說是秦本 身制度的問題,領治者自己走向反面,他不明歷史趨勢,平民興起,貴族沒落,項羽敗而劉邦得勝中,知道秦如不順應時勢,更加採不仁政策。窮兵黷武,濫用民 力,人民自然起來反抗。壓逼人民越深,人民越發怨恨,待適應時機,便有大澤鄉起義,一觸即發。秦國在治國各方面皆是對人民仁義不施,固民力耗損,原因是秦 兵力役繁重。秦統一前,秦制爲社會發展進步力量,統一後,代表阻礙社會的反動勢力。故其嚴刑峻法,法家精神乃秦亡的精要,濫用民力爲次要,但這些足以使秦 滅亡,歷史將秦稱爲"虎狼之國"。


收錄日期: 2021-04-15 2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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