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大量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的問題?

2007-02-10 7:44 pm
要詳細!!有10點!!!

回答 (6)

2007-02-10 8:12 pm
✔ 最佳答案
如果孕婦是合法入境, 分娩之後, 要她及她的丈夫填寫, 其剛出生的bb, 是香港人或大陸人, 如果是選做香港人, 人民入境事務處有責任通知大陸方面此bb的身份是香港人或是大陸人。 如果是選做大陸人, 就只可以在香港居留, 但並不能享受香港的福利, 如居住、醫療、 教育等。 如果是香港人, 就要放棄大陸的福利。

雖然有講過在香港出生的都是香港人, 填寫選擇身份的表格, 是因為香港回歸祖國, 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要向中國政府交代此bb的戶籍。

如果孕婦是非法入境又或者過期居留又或者走醫數的, 即有心犯法而犯了法, 所以因為已犯法, 其剛出生子女, 在出生時應該不會是在香港, 所以說不上是香港人或有居港權。 又因其母親犯法在先, 如果硬要搬出基本法來爭取居港權, 其在母親觸犯法律時在港出生子女, 亦要承受犯法的責任, 而坐牢, 要待出囚後, 才可以在香港居留。
2007-02-10 9:10 pm
HK government can study Aus government because in 1990 Aus government make IMMI laws .Father and mother one side must Australia people mean(PR or PASSPORT in Aus)so we reduce oversea people born bady in our country over 80%.we charge Oversea people born bady big fund .HK government fear of china government so HK government cannot make new laws in HK

2007-02-10 13:12:53 補充:
fee not fund
2007-02-10 9:07 pm
應該立法唔俾有身孕o既大陸女子入境(無論幾多個月都好), 如果偷渡俾人捉到, 就即刻送佢返大陸, 就算趕唔到送返大陸俾佢o係香港生o左, 個BB都唔可以有香港户籍, 唔可以享受香港o既福利, 亦要立即送BB返大陸.
2007-02-10 8:12 pm
在下認為現今香港法制,已足夠阻嚇大量內地孕婦來港分娩,不能過於強硬。

如有些孕婦逃避入境人員查問,而使用急症室分娩,一律禁止其再入境,或者,當父母或其子女再入境時﹝因為其父母要為其子女辦理兒童身分證,所以一定再要入境﹞,須要支付罰款+利息。

可能將來所有香港修改法例也不定,每個香港居民,不論是否有香港居住,如要使用香港福利,都要納稅。科技發達,理論上是做得到的。
2007-02-10 7:55 pm
生出黎d細佬冇居港權,
2007-02-10 7:50 pm
如果己有八個月的孕婦就不要給他們進來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02: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10000051KK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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