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五星國旗」上的五顆星有什麼意義呢?

2007-02-10 10:03 am
中華人民共和國「五星國旗」上的五顆星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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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2007-02-10 10: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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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紅旗的意義
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辭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注:由於這種含義,某些人將五星紅旗視為中共獨裁的象徵。)
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

目錄 [隐藏]
1 由來
2 規格
3 意涵
4 標準
5 使用
5.1 升降旗
5.2 使用場合
5.3 懸掛時間
5.4 管理部門
5.5 降半旗的規定
6 對侮辱國旗行為的處罰
6.1 中國大陸
6.2 中國香港
6.3 中國澳門
7 其他稱呼
8 中國大陸以外地區
9 參見
10 外部連結



[編輯] 由來
五星紅旗原來被稱為紅地五星旗,是在1949年7月由曾聯松設計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亦簡稱「新政協」)從3000餘件作品中選出,並在1949年9月27日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最終定稿。當時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中,第四點規定:「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紅地五星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第一面五星紅旗於1949年10月1日由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首次升起。


[編輯] 規格
國旗的形狀、顏色兩面相同,旗上五星兩面相對。僅以旗桿在左面為說明標準。旗面為紅色,長方形,其寬高比3:2,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5顆。1顆大星居左,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3/10;4顆小星,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1/10,環拱於大星之右。

將旗面對分為4等分長方形,左上方長方形上下10等分,左右15等分。
大星的中心點,在該長方形上5下5、左5右10之處。其畫法為:以此點為圓心,以3等分為半徑作圓。在圓周上定出5個等距點,其1點須位於圓之正上方。然後將此5點中各相隔的兩點相聯,使各成一直線。此5直線所構成外輪廓線,即為所需大五角星。五角星1個角尖正向上方。
4顆小星的中心點,第1點在該長方形上2下8、左10右5,第2點在上4下6、左12右3,第3點在上7下3、左12右3,第4點在上9下1、左10右5。畫法為:以以上4點為圓心,各以1等分為半徑,分別作4個圓。在每個圓上各定出5個等距點,其中均須各有1點位於大星中心點與以上4個圓心的各聯結線上。然後用構成大星的同樣方法,構成小五角星。此4顆小五角星均各有1個角尖正對大五角星的中心點。



[編輯] 意涵
旗面的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用黃色是為著在紅底上更顯光明。大的那顆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四顆小五角星象徵著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各族人民,也即當時的四個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五角星各有一隻角正對著大星的中心,象徵著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


蘇聯國旗 (1923年-1991年)另外民間也有說法指出中國國旗其實就代表中央之國的意思,五顆星象徵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被圍在中間的大星象徵中國,圍著大星的其他四顆星則象徵世界其他國家。 民間認為五星紅旗可以反映中國傳統的思想:中國是中央之國 ,和日本的日之丸象徵日本是日出之國的意念差不多。

五星紅旗的顏色,佈局及內涵與蘇聯國旗相仿。但蘇聯國旗的長寬比例為2: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採取黃金分割比例。


[編輯] 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982《國旗》「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和包裝。」最新版本為GB 12982-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983《國旗顏色標準樣品》「規定了以棉布、絲綢、合成纖維織物為材質製作國旗顏色標準樣品的尺寸、色度的技術要求。」最新版本為GB 12983-2004。


[編輯] 使用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以法律的形式進一步規範了國旗的使用,該部法律已經於1990年6月28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8號主席令公佈,並於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編輯] 升降旗

[編輯] 使用場合
在國旗法中,對國旗的使用場合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其中,規定每日升掛國旗的場所或機構所在地包括:

(一)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三)外交部。

(四)出入境機構、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在工作日升掛國旗的場所或機構所在地包括:

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

另外,全日制學校除寒暑假外,也應每日懸掛國旗。


[編輯] 懸掛時間

[編輯] 管理部門
在國旗法中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內的國旗使用和升掛實施監督管理。

外交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國旗使用和升掛實施監督管理。

國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業製作。


[編輯] 降半旗的規定
國旗法中規定,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或者有重要人物逝世時,可以按照規定下半旗誌哀。

下列人物逝世時,可以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

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和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逝世時,以及當發生了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務院決定。而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逝世時,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委員會或國務院決定。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B%BD%E6%97%97&variant=zh-hk"
2007-02-11 5:30 am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紅旗
五星紅旗的歷史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注:以下簡稱籌備委員會)在剛被中共佔領不久的北平正式成立,該會的籌備工作包括制定中國的新國旗,並指定由籌備會的第六小組負責。這個小組的成員有16人,他們是:馬敘倫、葉劍英、張瀾、郭沫若、陳嘉庚、馬寅初、蔡暢、李立三、張奚若、廖承志、田漢、鄭振鐸、歐陽予倩、翦伯贊、錢三強、沈雁冰。

1949年6月16日,籌備委員會的首次會議上,決定成立擬定國旗、國徽、國歌方案小組,並向中國全國發出征稿啟事。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籌備委員會征集國旗圖案的啟事。一個月後,籌備委員會共征集到來自全國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區寄來的應征圖案3012幅。

後於9月開議時,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最後敲定8幅[來源請求]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紅底與黃星為徵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

但部分人士認為,中國並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於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長江,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長江,珠江。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黃條分割紅地,如同國家被分裂,應另選作品。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

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松所設計,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構想主要是表現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另一方面,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其他滿、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統一在中國內的含意。但由於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於是改為環繞大星的設計,並在大星中加入了錘子與鐮刀的標誌,見草案五。

後來將錘子與鐮刀刪除,因為一來認為五星紅旗中大可不必出現鐮刀、斧頭,一顆大星就代表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來這樣與蘇聯國旗太相似;三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農、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徵物,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國旗就此定案。

在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標志著五星紅旗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五星紅旗的意義

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辭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
2007-02-10 10:11 am
五星紅旗的歷史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人民日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徵集國旗圖案的啟事。一個月後,籌備委員會共徵集到來自全國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區寄來的應徵圖案 3012 幅。

後於9月開議時,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最後敲定8幅(?)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紅底與黃星為徵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

但部分人士認為,中國並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於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長江,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長江,珠江。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黃條分割紅地,如同國家被分裂,應另選作品。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


草案一 (黃河)


草案二 (黃河,長江)


草案三 (黃河,長江,珠江)

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松所設計,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構想主要是表現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另一方面,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其他滿、蒙、回、藏等四族共同統一在中國內的含意。但由於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於是改為環繞大星的設計,並在大星中加入了鐮刀鐵鎚的標誌,見草案五。


草案四 (曾聯松的原本設計)


草案五 (紅星內含鐮刀鐵鎚)

後來將鐮刀鐵鎚標誌刪除,因為一來認為五星紅旗中大可不必出現鐮刀、斧頭,一顆大星就代表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農、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徵物,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國旗就此定案。

在全國政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標志著五星紅旗成為新的中國國旗。

五星紅旗的意義

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為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士、農、工、商,「四民」,但依共產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為工、農、士、商,再以現代辭彙稱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民族資產階級)。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


收錄日期: 2021-04-15 2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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