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公眾場所(如:巴士)講粗口而令人不安的話,是否犯法???

2007-02-09 10:20 pm
講公眾場所(如:巴士)講粗口而令人不安的話,是否犯法???

若是,可否控告巴士阿叔在巴士上講了25次粗口???

回答 (3)

2007-02-09 11:11 pm
✔ 最佳答案
 這個「巴士大叔」陳乙東算他走運,其實當時巴士上的乘客和車長是可以報警,警方到場是有權以行為不檢罪去控告他。
 本港的巴士公司亦立有附例,禁止乘客在車上的某幾種厭惡性行為,這當然包括粗言穢語。即使巴士上乘客有多少,只要有人認為你在車上有令人煩厭的行為,你就有麻煩了。
 通常這些罪行都只會是罰款及守行為了事,除非被告表現得很囂張,恃才傲物,藐視法庭,才有機會被判監。
參考: 個人知道
2007-02-09 11:10 pm
法律上沒有一條是講粗口是犯法. 即使公眾地方, 或者你覺得人生安全受威脅, 如言語間夾雜了恐嚇字句, 你可以告人恐嚇... 或者有毁謗成份, 可以告人毁謗... 如果有所動作, 騷擾到人, 最多可以告佢行為不檢...
即如巴士阿叔咁, 他都沒有被人告...
2007-02-09 11:07 pm
我唸唔係犯法o拿....
因為畢竟香港有言論自由嫁嘛......
呢d o野我o地控制唔到~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47: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9000051KK0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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