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的問題

2007-02-09 8:50 pm
本人與先生的婚姻己無法挽救.我只想得到一對兒女的撫養權.由于我們住的是很小的公屋,沒房間.多年也是分床而睡.他是經济支柱.我沒有經濟能力搬出去分居,也沒有錢請律師.我可以做些什麽能够盡快離婚?如果我外出工作,仔女沒人照顧,非常困頓.我想問怎樣開始手續?多謝回答!

回答 (3)

2007-02-09 11:56 pm
細節手續資料打電話去家事法庭問問先啦!
家事法庭登記處
電話: (852) 2840 1218
傳真: (852) 2523 9170
電郵: [email protected]

若果無錢攪手續去法律援助署會幫妳架!
法律援助署熱線
電話 : (852) 2537 7677
傳真 : (852) 2537 5948
電郵 : [email protected]
2007-02-09 9:23 pm
你的情況對你很利。申請離婚如無錢請律師,可以去揾社工幫忙,去法庭取離婚分居申請表。如果丈夫拒絕立刻離婚,先可分居,過了兩年便可自動離婚。但你沒有經濟能力,想得到一對兒女的撫養權是很難,除非你丈夫自動放棄,或有証明他不能或合識照顧兩名兒女。始終撫養權是由法庭判決,好難講。想幫你都好難。
2007-02-09 9:11 pm
妳可以到政務署問下那裏可以找到法律援助署,看看妳的條年是否可以給妳按排義務律 師。 或者到妳家居附近的區議員傾吓喇!問問他們怎樣申請法援。
希望可以幫到妳。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30: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9000051KK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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