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生育保障

2007-02-08 8:04 am
大肚婆係咪一定唔炒得?
咁如果人地炒你果日你先遞醫生紙話你有o左
咁又會唔會被炒?
更新1:

咁有冇指明話保幾多胎ga?

回答 (3)

2007-02-10 5:48 pm
✔ 最佳答案
就以上回答已解釋我很清楚,但本人都想作一點補充 ~

懷有身孕的員工 " 唔係唔炒得 ",而係唔可以以 " 員工懷孕引致的所有理由 " 而炒佢。

如果懷有身孕的僱員人工作表現欠佳、不遵守公司手則,做不到公司的合理的要求及經常犯錯等等,而又累勸不改者,僱主 ~ " 是有權解僱該員工的 "。

但解僱的同時,僱主必定要有心理準備,被炒的懷孕員工必會到勞工處投拆,而僱主就必定要準備足夠的理據證明公司解僱該懷孕員工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對方懷孕,而是其工作表現不佳及經常犯錯及累勸不改等。

但因為一般僱主怕麻煩,所以通常都不會輕易解僱懷有身孕的員工。

" 如較早前看過阿 do 姐的法律節目,亦有此類案件,有興趣可以搵番o黎睇,我記得該名懷孕員工,最後係比僱主就工作表現差而解僱的,而該僱主是沒有觸犯勞工法 "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2-08 8:26 am
根據僱傭法例,有關生活保障內以下條文:

職業保障
如懷孕僱員符合以下的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産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爲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1. 僱員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及
2. 僱員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在這情況下,僱主須撤回解僱該僱員的決定。 僱主在以下情況下仍可以解僱懷孕僱員:
• 如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仍可解僱僱員。但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解僱僱員。

需要更多資料,請參考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六章:生育保障 ,click入以下綱址: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6.pdf
2007-02-08 8:11 am
不 可 以, 除 非 僱 員 犯 嚴 重 過 失, 而 被 即 時 解 僱。

凡 按 照 連 續 性 合 約 為 僱 主 服 務, 並 有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實 已 懷 孕 的 女 性 僱 員, 可 向 僱 主 發 出 懷 孕 通 知, 在 由 懷 孕 僱 員 藉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實 為 懷 孕 之 日 起 至 產 假 結 束 而 應 復 工 之 日 為 止, 僱 主 如 解 僱 該 僱 員, 即 屬 違 法。

如 僱 員 在 發 出 懷 孕 通 知 前 已 被 僱 主 解 僱, 她 應 在 緊 接 解 僱 通 知 後 立 即 提 交 懷 孕 通 知 予 僱 主。 在 這 情 況 下, 僱 主 須 撤 回 解 僱 該 僱 員 的 決 定。

如 僱 傭 合 約 有 明 確 協 定 有 試 用 期, 僱 主 在 不 多 於 12星 期 的 試 用 期 內, 仍 可 解 僱 僱 員。 但 僱 主 不 得 由 於 僱 員 懷 孕 而 解 僱 僱 員。

2007-02-09 01:24:37 補充:
只要你懷孕,不論第幾胎都會受到保障的。如果問題,可以致電給勞工處有關一般勞工法例及勞工處所提供的服務的查詢, 請使用我們24小時的電話諮詢服務,電話號碼: 2717 1771 (此熱線由「1823政府熱線」接聽)。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41: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8000051KK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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