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問題?!公司經常要求加班及超時工作

2007-02-08 6:22 am
公司經常要求加班及超時工作,無補水!?(因為過了公司的薪金上限所以點無補水)
問題1.可否要求補水或補假
問題2.如果拒絕加班及超時工作而被炒,可否有法律保障呢?

回答 (3)

2007-02-09 5:26 am
✔ 最佳答案
問題1.可否要求補水或補假
員工絕對有權要求補水或補假, 如果你驚因此而炒尤, 現在要全部詳細記下及保留所有加班證據, 到第日離職後到工聯會.職工盟或者搵區議員到勞工處告佢, 我識得有人就係咁追番8萬幾加班費同以薪代假錢

問題2.如果拒絕加班及超時工作而被炒,可否有法律保障呢?
有否想過, 其實勞資關係是互助互利的, 企得太硬資方也會因無法管理員工而無法完成工作, 可能令生意受損, 雙方也無好處,
現今現實情況是資方可以無需任何理由, 隨時解僱勞方, 同樣勞方也可以無需任何理由, 隨時停止受僱, 只不過是採取主動的一方要補回對方代通知期薪金吧! (如果資方主動可能還要貼上長服金)

我建議以下2個方案, 看看能否成為解答你問題的參考資料:

1. 如要真正解決問題, 會否是雙方有商有量, 達成諒解會較好呢?
因僱主要員工加班, 最終也逃不了要付薪金, 那到不如請多個人, 薪金相同, 工作又可依時完成, 員工又不用長期加班

2. 如怕遇到無良僱主, 將要付薪的員工變成不用付薪的義工, 可以按[勞工法第二章:僱傭合約]書面要求僱主詳細書面說明[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參香港勞工法例,第二章:僱傭合約)
若他不肯書面寫明就到勞工處告他違反勞工法
若他用書面寫明加班無人工, 你就到勞工處告他變相解僱(因薪金照舊,但工時加長,即變相減薪--可構成變相解僱的理由), 要他賠雙薪及長服金
2007-02-09 1:46 am
你絕對可以要求補水或補假, 公司亦唔可以隨便炒員工.
但首先你要留意是否自己手腳慢, 做野唔efficient所以要經常OT, 如果係, 公司就大條道理拒絕補水或補假, 甚至可以炒你, 但一般公司都會好醒地先出warning letter, 後再炒, 因為就算員工告到上勞工處, 公司都可以用warning letter做證據.
但聽講有勞工法規定員工一星期o既working hours 上限, 如果公司要求員工做超過上限, 就一定要先同員工達成協議, 而員工係可以唔同意o既, 你可以問下勞工處.
其實你要make sure 自己無任何痛腳俾公司揸住, 先好同公司fight, 如果你係無bargining power 就無得fight gar 喇, 畢竟以一己之力同公司鬥, 都幾難gar, 最後可能都係煩到自己.
我覺得做得唔開心,最好就搵過份工lor.
2007-02-08 6:28 am
1/. 可要求。問題對方是否答應。任何都有權爭取自己的利益。

2/. 當然有。打去勞工署問資料吧。2717 -1771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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