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身份證的出生日期

2007-02-08 5:49 am
如果我想改我身份站個日期.......
咁要點....因為平時去律師樓整個d叫改名契
真係靜改個名 定係多數囉黎改名 先叫改名契

同埋我想更改日期....
假設...我原本出生日期係1990年1月2日
我改做1990年1月1日.... 我係2008年1月1日去改身份證資料

咁我仲洗唔洗再囉多次 成人身份證??

回答 (4)

2007-02-09 1:03 am
✔ 最佳答案
據在網上查閱得知﹕「改名契」的英文法律名稱是 Deed Poll。
意即是由個人定立的法定契約,並要在律師見證下簽名作實。
資料來源﹕http://laweasy.hk/deedpoll/process.htm

根據法律用語,Deed Poll 是單方面簽署之契約;例如土地分割契、業主改名契。
資料來源﹕http://www.midland.com.hk/agency/chi/campus/bcourse/mustread/part4/4b3a.shtml

由此得知,中文的「改名契」是專門用作改名用途的。
但「改名契」的英文「Deed Poll」卻包括多種用途的單方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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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出生日期應該不需要找律師簽署文件。
申請人只須遞交申請表格及提供證明文件便可以。有關申請詳情如下﹕

如身份證持有人欲更改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可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事項申請書」(ROP73),連同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十二樓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小組」提出申請。有關表格可在入境事務處總部查詢及聯絡組或各人事登記辦事處索取。若申請人持有有效電子證書,亦可透過電子郵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提交申請。

當人事登記處收到申請後,會通知申請人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面晤,並核對提交支持該項申請的文件正本。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會被安排換領新身份證,費用為港幣 420 元。

資料來源﹕入境處網頁

申請後,入境處職員將會見申請人,詢問更改資料的原因及各項理據。
很多時候,入境處職員會勸申請人不要更改「出生日期」。
因為這情況要花錢,而且比改名麻煩得多。
我知道的原因是因為我曾經申請更改出生日期 (應該不用找律師的)。
最後我被勸服而沒有更改資料。

如果想改資料,當然是在領新身分證前去申請。
我也不肯定你能否一次過在領新身分證前同時更改資料。
這種涉及詳細運作程序的資料,請向入境處職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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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入境處網頁的資料,三粒星或一粒星並非用作分辨永久居民。
星號(*)是用來分辨有資格申領香港回港證人士的年齡﹕

A - 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
R - 持證人擁有香港入境權。
星號符號表示持證人有資格申領香港回港證。
 * * * - 持證人年 齡為十八歲或以上,
 * -  持證人年齡為十一歲至十七歲。

入境處網頁﹕http://www.immd.gov.hk/chtml/topical_3_2.htm

2007-02-09 09:24:06 補充:
理由合理的話,亦都可以。最重要是你能夠說服到入境處那位高級職員。更改出生日期很少會有證明,我上次也沒有證明文件。該位職員亦受理我的情況,不過他認為麻煩,勸我不要更改。如果決定更改,你先申請看看吧,起碼可以跟職員直接商量。
2007-02-08 7:00 am
1粒星: 持證人年齡為11歲至17歲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改出生日期:要有證明, 你要證明你其實是在 1 月1日出生的。
然後去人民登記署申請, 好似要找律師。

2007-02-07 23:03:42 補充:
http://www.immd.gov.hk/chtml/faq_hkid.htm#c你的資料在:問14

2007-02-07 23:05:15 補充:
SORRY, 應該在 問:15http://www.immd.gov.hk/chtml/faq_hkid.htm#c
2007-02-08 6:02 am
假 如 你 需 更 改 登 記 資 料 , 你 應 前 往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辦 理 手 續。

若 身 份 證 持 有 人 的 登 記 事 項 有 任 何 變 更 , 例 如 更 改 住 宅 或 辦 事 處 地 址 、 婚 姻 狀 況 等 , 他 須 用 書 面 方 式 或 填 寫 「 變 更 登 記 事 項 通 知 書 」 ( 表 格 ROP 18 ) 通 知 人 事 登 記 處 處 長 。 有 關 表 格 可 在 入 境 事 務 處 總 部 查 詢 及 聯 絡 組 或 各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索 取 。 此 外 , 身 份 證 持 有 人 亦 可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 [email protected] 遞 交 電 子 表 格。 但 以 電 子 郵 件 形 式 通 知 , 須 利 用 認 可 核 證 機 關 ( 如 香 港 郵 政 電 子 核 證 ) 所 發 出 的 數 碼 證 書 內 的 數 碼 簽 署 。

http://www.immd.gov.hk/chtml/home.htm
2007-02-08 5:57 am
遺 失 、損 壞 、污 損 身 份 證 或 需 更 改 登 記 資 料 :

假 如 你 的 身 份 證 因 遺 失 、損 壞 或 污 損 而 須 補 領 或 更 換 , 你 應 在 14 天 內 前 往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辦 理 手 續 。
假 如 你 需 更 改 登 記 資 料 , 你 應 前 往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辦 理 手 續。
18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申 請 身 份 證 , 請 按 此 處 。
年 齡 不 足 18 歲 人 士 申 請 身 份 證 , 請 按 此 處 。
查 閱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的 地 址 和 辦 公 時 間 , 請 按 此 處 。
查 閱 應 繳 費 用 , 請 按 此 處 。

遺 失 了 上 載 有 非 入 境 事 務 增 值 用 途 的 智 能 身 份 證

盡 快 與 相 關 部 門 聯 絡 。 查 閱 聯 絡 方 法 , 請 按 此 處 ,或
填 妥 「 遺 失 通 知 書 」 並 投 入 設 置 於 任 何 一 間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內 相 關 部 門 的 投 遞 箱 內 。

2007-02-07 21:59:46 補充:
http://www.immd.gov.hk/chtml/hkid_lostidcard.htm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5: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7000051KK0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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