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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為閩越地,稱七閩。秦代設置閩中郡治東冶(即今福州),西漢昭帝始元二年(西元前85年)立為冶縣,東漢改為東侯官。
· 三國時(260年)設置建安郡。晉代(282年)設置晉安郡。南朝增設南安郡,治南安,後設置閩州和豐州。隋代開皇元年(581年)廢郡,改豐州為泉州,大業初年更名為閩州,大業三年(607年)又廢州改設為建安郡。
· 唐代武德元年(618年)建安郡改為建州,治閩縣(今福州),武德五年設置豐州,治志安,武德六年分設泉州,治閩縣;貞觀初年豐州併入泉州;垂拱二年(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設置漳州,治漳浦(今雲霄);聖歷二年(699年)泉州析地設置武榮州,治南安;景雲二年(711年)武榮州更名為泉州,治晉江,改泉州為閩州,治閩縣(今福州);開元十三年(725年)閩州更名為福州;
·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設置福建經略使,“福建”之稱由此始;天寶元年(724年)改屬江南東道,改福建經略使為長樂經略使;乾元元年(758年)以長樂郡為福州都督府,經略使改為都防禦使;上元元年(760年)升格為節度使。
· 五代時梁開平三年(909年)封王審知為閩王;貞明六年(920年)在福州設立大都督府;長興四年(933年)福州升為長樂府;開運二年(945年)改長樂府為東都。
· 宋代雍熙二年(985年)設立福建路。
· 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在泉州設立行宣慰司,第二年改為行中書省,後行省遷回福州。
· 明代改設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
· 清代繼承明制,省轄府、縣兩極,省府之間設道;
· 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福建省增設台灣府,光緒十二年(1887年)台灣從福建析出設立台灣省;
· 清末,全省行政區劃為4道、9府、2州、58縣、6廳。
民國時期
· 民國元年(1912年)全省劃分為東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
· 民國三年(1915年)以原轄區改為閩海道(閩東)、廈門道(閩南)、汀漳道(閩西)建安道(閩北)。
· 民國十四年(1925年),廢除道制,實行省、縣兩極制。
· 民國22年(1933年),十九路軍在福州發動“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為首都,將福建劃為閩海、延平、興泉、龍汀4個省和福州、廈門兩個特別市,轄64個縣。
· 民國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實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制度,將全省劃分為10個行政督察區公署,仍轄64個縣。
· 民國24年(1935年)設立廈門市。民國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遷往永安,全省行政區劃為7個行政督察區、1個市、62個縣、7個特區。
· 民國30年(1941年)福州淪陷,第一區專署遷往福安。
· 民國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8個行政督察區、2個市、64縣、2個特區。民國34年(1945年)省政府遷回福州。
· 民國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9個行政督察區、2個市、66個縣。
· 民國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7個行政督察區、67個縣、2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