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咁既, 我早半年搵我男朋友一齊睇樓, 因為我男朋友係區內既人, 會比較清楚個一區, 不過最後無價唔岩, 無買
後來佢經另一個地產又睇返呢一個單位, 仲買左.
之後男朋友因為一個人差少少做唔到按揭, 就叫我做擔保人.因為我都知道自己睇過呢一個單位, 最初唔肯, 不過因為唔係做借款人, 只係做左擔保人,
後來我係個一個單位上上落落比之前個AGENT見到, 仲去CHECK我地D契, 之後佢就發信比我. 後來我打電話問佢地既所謂法律部啦, 佢地都講唔出我有咩責任, 不過就話一定要我比錢.
早幾日我收到佢地既信話PASS左去小額..
係呢到, 我想問, 我係唔係有責任呢?定係佢真係想嚇下我呢?
其實我都問過好多人,佢地都話我無責任, 連律師都係咁講, 不過我唔明點解明知我係無責任,佢都要出信追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