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應該唔得,蛋糕係要冷凍處理,冷凍食物係要申報先可以出口過關,機艙又熱,
蛋糕好易變壞,又容易壓爛,震盪蛋糕都散晒啦,好爛安全完整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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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米、 冷 藏 或 冷 凍 肉 類 及 家 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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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據 《儲 備 商 品(進 出 口 及 儲 備 存 貨 管 制)規 例》(香 港 法 例 第 296 章),食 米 是 唯 一 一 種 儲 備 商 品。進 口 食 米 供 本 地 食 用 的 進 口 許 可 證, 只 發 給 已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註 冊 為 貯 存 商 的 商 號。
自 二 ○ ○ ○ 年 八 月 一 日 起,進 口 冷 藏 或 冷 凍 肉 類 及 家 禽 是 受 到《進 出 口 條 例》(香 港 法 例 第 60 章 附 屬 法 例)的 許 可 證 監 控。
任 何 人 士 於 其 個 人 行 李 內 進 口 不 超 過 15 公 斤 的 食 米、冷 藏 或 冷 凍 肉 類 及 家 禽,作 個 人 食 用 或 禮 品 用 途, 毋 須 領 取 進 口 許 可 證。至 於 冷 藏 或 冷 凍 肉 類 及 家 禽,則 需 要《進 口 野 味、肉 類 及 家 禽 規 例》(香 港 法 例 第 132 章 附 屬 法 例)所 指 明 的 官 方 證 明 書。此 外,在 若 干 條 件 下, 轉 運 貨 品 可 獲 豁 免 簽 證。 (詳 見 「 "轉 運 貨 物 豁 免 簽 證 計 劃"」。 )
冷 藏 肉 類、冷 凍 肉 類、冷 藏 家 禽、冷 凍 家 禽 的 入 口 商 需 要 到 香 港 金 鐘 道 66 號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43 樓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申 請 進 口 許 可 證,電 話: (852) 2867 5582,傳 真: (852) 2893 3547。
有 關 食 米 許 可 證 的 查 詢,可 聯 絡 香 港 九 龍 彌 敦 道 700 號 工 業 貿 易 署 大 樓 12 樓 工 業 貿 易 署 食 米 管 制 分 組, 電 話: (852) 2398 5570, 傳 真: (852) 2380 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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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味、肉 類 及 家 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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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進 口 野 味、 肉 類 及 家 禽 規 例》(香 港 法 例 第 132 章 附 屬 法 例),任 何 人 士 進 口 野 味、 肉 類 及 家 禽 之 前, 必 須 獲 得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許 可, 除 非 進 口 的 肉 類 及 家 禽 附 有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認 可 的 外 國 主 管 當 局 發 出 的 有 效 衛 生 證 明 書。
涉 及 轉 運 的 進 口 活 動, 應 獲 取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的 書 面 許 可。 有 關 貨 運 應 附 同 來 源 國 有 能 衛 生 當 局 發 出 的 衛 生 證 明 書 (如 以 密 封 冷 藏 盛 器 裝 載), 或 轉 口 國 家 有 能 衛 生 當 局 簽 發 的 轉 運 證 明 書, 以 證 明 貨 品 是 正 當 地 進 口 到 轉 口 國 家, 在 該 國 家 期 間 未 遭 受 毀 損 變 壞 (如 以 密 封 冷 藏 盛 器 以 外 器 具 裝 載)。 此 外, 進 口 商 須 於 每 次 貨 運 抵 港 前 最 少 48 小 時 向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呈 報。 每 次 貨 運 獲 放 行 之 前, 均 須 經 由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食 物 督 察 檢 查。
有 關 進 口 野 味、 肉 類 及 家 禽 的 查 詢,可 聯 絡 香 港 金 鐘 道 66 號 金 鐘 道 政 府 合 署 43 樓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電 話:(852) 2867 5582,傳 真:(852) 2893 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