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半過去了,肉食公司業務走下坡,五名租客的業務出現了不同問題:
甲先生的漁檔,經營出現問題,不常開門營業,欠下兩月租;
乙先生的菜檔,經營出現問題,雖欠下兩月租,依然用心經營;
丙先生的肉檔,生意很好,沒有問題;
丁先生的豆品檔,生意很好,沒有問題;
戊先生的凍肉檔,經營出現問題,欠下兩月租,不知所踪。
兩日前,本人向甲先生收租,甲先生不但沒有租交,更威嚇本人,說自己是持牌人,如果本人迫他交租,就取消牌照,要肉食公司停業,迫走其他租客。
本人想問:
1. 我可有方法收回甲先生的欠租嗎?
2. 我應如何處理牌照問題?
3. 我可有方法趕走甲先生,收回物業嗎?
4. 對甲先生的行為,我可以追究嗎?
更新1:
租約只有一張,不過實際上五名租客各自交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