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2007-02-04 9:00 pm
「聖經」在完成至今,神學派的聖經研究者,是仍還未能把祂(神)的旨意,可以完完全全咁明白晒當中嘅意思和旨意的。故此,如要回答「上帝係唔係反對同性戀?」呢個問題,想信我們可從「非斷章取意」的不公平角度,來一個公平的角度,以「一整個」涉及有關「同性戀的故事」來解釋,上帝為何反對同性戀的因由。

聖經上的「同性戀」一詞,是在「舊約」當中首次出現的。
當時是發生在一個叫做所多瑪嘅地方,當時嘅社會,其中一項最腐敗嘅問題,就係男盜女娼,好多人都犯淫亂嘅事;而呢批人當中,有人為錢、有人為權力慾,而你情我願咁行一切淫亂和罪嘅事,所以 神因知佢地個個都無藥可救,先至大動怒火,將佢地一炮過消滅。

換句話說, 神反對同性戀,是由於他們以此視為私慾/私權的表現象徵(古時的中國高官和有錢人,不論是男是女,都把同性戀行為,視為霸權者才能有資格發生的行為),而此象徵當中沒有「愛」的含意,所以 神才把他們的行為界定為「行淫亂」,並把他們一併消滅!(因為 神是愛。)
更新1:

Part 2: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聖經上第二次出現的「同性戀」一詞,是在「新約 - 羅馬人書( 1:26-27)」當中再次出現。 內容: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更新2:

Part 3: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換句話說, 神再一次反對同性戀,同樣是因為「人」( 不論是男性、女性) 放縱自己情慾而得到了「罪」。因為內文講到,已有丈夫的妻子,因放縱自己的情慾(即濫交)而與同性(即女女)發生性行為。同樣地,已有妻子的丈夫,因放縱自己的情慾而與同性(即男男)發生性行為;所以 神會扡他們這種「妄固婚姻(即承諾)之約」做出:濫交、雙性戀、背叛其丈夫或妻子的「罪」報應給他們。(最貼切的報應例子:愛滋病大多是因雙性戀者和性濫交的人仕而傳染的。)

更新3:

Part 4: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總結:綜合這兩個故事, 神透過聖經向世人告知衪對於反對「同性戀」的意思和背後旨意是, 神並不是因 反對「同性戀」而反對,而係:- - 1) 他/她們是要因為要表達他/她們是擁有霸權者身份之人,以濫用金錢或欺壓手段,來使願意者(即男女娼妓)或弱者就犯。 2) 他/她們「妄固婚姻(即承諾)之約」,而放縱愛情的情慾,不分男女來做出濫交嘅行為。

更新4:

Part 5: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因此, 神透過聖經向世人告知,「濫交」一詞,不但識用於異性戀者的身上,而且也可同時識用於同性戀和雙性戀者身上的同時,也沒有因該人的性向而出現任何底觸的論點。

更新5:

Part 7: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聖經內文的其餘參考資料: 1) 舊約 - 「默示出來」的律法上有提及人不可「濫交」,但沒有針對任何性向的子民。 2) 舊約 - 非婚姻式的肉體關係,如果是以金錢、強暴、欺騙、欺壓的方法得來,在 神眼中是「罪」的一種。 3) 新約 - 耶和華講過, 神差他到我們這裡,並不是要改變舊約的律法典章,而是要成全舊約所有的律法典章,當中不可增加、減少。

更新6:

Part 8: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4) 新約 - 耶和華曾「親口」再一次講過,我們要遵守 神給子民的一切律法典章,而對於「濫交」一詞,也沒有針對任何性向的子民,與舊約相同吻合。 5) 新約 - 夫妻「即已有婚姻(承諾)之約」者,他們可因向 神作禱告,而暫時分開居住外,其餘的則要一起同住,免得有人犯罪。(即 神已向世人告知,若人與另一伴長期分開,是其中一項,容易導致「濫交」而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更新7:

Part 9: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因此, 神透過聖經向世人告知,「濫交」一詞,不但識用於異性戀者的身上,而且也可同時識用於同性戀和雙性戀者身上的同時,也沒有因該人的性向而出現任何底觸的論點。 聖經內文的其餘參考資料: 1) 舊約 - 「默示出來」的律法上有提及人不可「濫交」,但沒有針對任何性向的子民。 2) 舊約 - 非婚姻式的肉體關係,如果是以金錢、強暴、欺騙、欺壓的方法得來,在 神眼中是「罪」的一種。

更新8:

Part 10: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3) 新約 - 耶和華講過, 神差他到我們這裡,並不是要改變舊約的律法典章,而是要成全舊約所有的律法典章,當中不可增加、減少。 4) 新約 - 耶和華曾「親口」再一次講過,我們要遵守 神給子民的一切律法典章,而對於「濫交」一詞,也沒有針對任何性向的子民,與舊約相同吻合。 5) 新約 - 夫妻「即已有婚姻(承諾)之約」者,他們可因向 神作禱告,而暫時分開居住外,其餘的則要一起同住,免得有人犯罪。(即 神已向世人告知,若人與另一伴長期分開,是其中一項,容易導致「濫交」而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更新9:

Part 11: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當然教會內確係有人有意式無意(反對/斷章取義)同性戀的。 但「聖經」在完成至今,神學派(唔係一味淨係識得返教會果D)對於聖經內文的研究,是仍還未能把祂(神)的旨意,可以完完全全咁明白晒當中嘅意思和旨意的。 時至現階段的今日,我們對從整本聖經的理解,事實上是還未能完完全全明白,或被「人」接受當中一切的旨意的。

更新10:

Part 12: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N年前,教會有「人/信徒」認為人大咗自然要結婚產子,來延績下一代,但係從「聖經」舊約 - 當中有一好細段的主題和內文,內容是講述當時有一名官員,在回鄉前認承了王(即皇帝/首相)的條件,在探望家人後要返回其官職任命,於是這位官員在回鄉抵家後,當見到自己的獨生女經已長大時,女兒哀求這位官員(即父親)不要再因做官而長時間離家時,父親因女兒的孝心而感動,...

更新11:

Part 13: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但父親卻因不能反口(即講大話)而拒絕了女兒的哀求的同時,父親為要女兒明白他的難處,於是把他做官的一切負面事情向女兒告知;當女兒明白後,女兒攬著父親哀哭,並望父親能准許女兒終身不嫁不取,父親答應了女兒的請求後,這名女兒便自行到了一座「專為女性因任何原因而終身不嫁」的山上,進行了哀哭兩天的儀式,以記念她為何終身不嫁的原因。

更新12:

Part 14: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看看!這個問題的答案,原來從「聖經 - 舊約 」時代經已出現,那麼當年為何有「人/信徒」會抹殺這番說話呢? 上帝反對同性戀也好,同意也好,我們是要跟隨著 「神的律法和背後的旨意」來行,而並不是跟隨著「人/信徒」的私下己見來行;不然的話,便會出現「人治人」而不是「 神治(教導)人」的情況。

更新13:

Part 15:我再向各人請教關於神對同性戀的旨意和看法,也望大家能指出以下不足之處。 緊記, 神做人是讓「人」可管理地上的一切事物,但這並不等於「人」有權「治人」的。因為宇宙萬物的元首是獨一無二的 神,而不是人,因人是受造物。故此,我們只可依靠 神的律法來定斷一切,人是沒有任何權利,妄加記見來定斷人的過錯。 參考資料: 聖經(全本)

更新14:

後記: 本人並沒有任何惡意挑戰甚麼,更沒有偏坦同性戀之意,就本人對「同性」呢回事,只是(其中一項不加私人立場和己見)以「整本聖經」的中立立場的角度來看;若文章當中確有遺留的地方,請「引用聖經原文」指出其不足之處。謝謝。

更新15:

致GOGO聖兵, 如若反對,請問出至可經可典呢?而其出處又如何不與「此文章底獨」? 你提供的web site入唔到。

更新16:

致irislau_07, 你從回答中的「接納但唔認同」是與(人性主觀)有關,但此(發問問題)是述 神和聖經的認同與否,不是述(人性主觀)意慾。

更新17:

致tcoeab, 從創世記 神造男造女,是男女性別和產子的開始,並在除此(回答)的內文中,多是與「亂輪」有關,並沒涉及「神是否不容許同性之愛」的回答。

回答 (5)

2007-02-05 6:31 am
✔ 最佳答案
聖經要我們反對的是同性戀「行為」,但要愛同性戀「者」
所不能認同的是「行為」,但我們要愛這個「人」^^

從聖經、專家、生物學者與醫師的角度看同性戀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24.msnw?action=get_message&ID_Message=2173&ShowDelete=0&CDir=-2
(三十多篇文章)
2007-10-26 2:39 am
www.evilbible.com

Skeptic’s Annotated Bible
www.skepticsannotatedbible.com

令人戰慄的聖經
www.truthbible.net

基版 F.A.Q.
http://cfaq.org

The Secular Web
www.infidels.org

The Naked Emperor
www.nakedemperor.netfirms.com

Debunking the Bible
www.cygnus-study.com
2007-02-19 8:36 am
唔明白... 如果 生養众多是上帝赐的祝福,那末上帝是不是不祝福同性戀?
神忍耐罪人又是否等於神喜歡人犯罪?
2007-02-19 3:30 am
整個看完了,發現樓主很認真呢!看過tcoeab的引文,上帝應該確實是不贊同同性戀的苟合。
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也就是,同性的結合,「本來」就是不應該的;但上帝沒有解釋為何。
但是,同性沒有結合下的相愛,倒似乎沒有提及呢!
2007-02-05 11:25 pm
先說句sorry, 無乜心機睇咁長
我發表個人見解

先看看創世紀
2:7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2:18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2:22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如此見, 神希望男人的配偶是女人, 若然不是的話, 應該要造另一個男人

再看看利末記
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18: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18: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
18: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18:9 你的姐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
18: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18: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體。
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18: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
18: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他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體。
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他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露他們的下體、他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18: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他的姐妹作對頭、露他的下體。
18:19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他的下體、與他親近。
18: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18:25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18: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18:27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18: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18:29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Lev 18:30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18:25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18: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請看看第二十二節, 明顯地耶和華神自己說這本是可憎惡的
到第二十五節說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

再看看利未記二十章
2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神說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

再看看申命記, 摩西所說(依個係題外話)

22: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所以易服的都係神所憎惡的

羅馬書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哥林多前書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親男色的, 就是指男與男, 這裡說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提摩太前書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行淫和親男色的也受律法所限, 可見這是不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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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或會有人說這只是對以色列民
或有人說這只是男同男, 無話女同女唔得

雖然係對以色列民說
但也是指著全部人來說的
因為到了新約,

哥林多前書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 神所掛念的是牛麼.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也說明了解經不是單靠字面去解
在9:9-10來說, 現在無人去耕種就不理嗎?
這是指作工的, 要為出糧的指望去作好工作

在以弗所書(請容我長細列出經文)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11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2:13 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2: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2: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2:18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原本我們2:12 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
但因著主
2:19 你們不再作外人,
所以我們也受律法所限的

然而又有人可能會說
主是說恩典的, 赦免的,
但主在馬太福音說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主來係廢掉律法上的冷莫, 並不是廢掉律法且要成全
所以今時今日, 我個人認為同性戀係不合乎神的心意的

P.S. 我在此聲明我並無歧視同性戀
我指出不合乎神心意, 只想他們行回神心意當中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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