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剛先判傷,即係話你已經銷假並且復工,但仍然處於工傷期間,僱員補償條例係保障僱主在呢段時間唔可以將你解僱,但唔代表你唔可以辭職,如果你認為份工已經唔適合,祇要給予僱主適當的代通知期,你可以隨時向僱主請辭的!
你的工傷補償係由勞工處核算,再由保險公司賠償,現已進入計算補償階段,你的工作情況是不會對賠償有任何負面影響的。
既然你都諗住唔繼續做呢份工,僱主要求你加班超時工作,你可以拒絕嘛!
判傷之後,太約於2-3個星期內會收到「評估證明書」(FORM 7),再第等7-10天會收到「補償評估證明書」(FORM 5),之後廿一日內就可以收到補償金額。
通常十個工傷有八個會唔滿意判傷結果而作出反對,因為政府醫生用果兩三分鐘去處理一個判傷個案,事實又真係太馬虎啦!
最後解釋一下所謂判傷的意義,是要由醫生判定你呢次工傷有否影響日後的工作能力,並不是如上文所講的判定責任誰屬,而責任問題的賠償應該係屬於「人身傷害」的民事訴訟,是須由法院審理,此乃坊間所謂的「疏忽責任賠償」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