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籍問題

2007-02-04 7:10 am
1. 戶主的媽媽可否加入公屋戶籍 ?
2. 如果現時公屋由4人單位, 因2人已退出戶籍, 餘下2人居住, 房署會否要求(安排)戶主遷往同村較小的單位 ?
3. 如同村沒有較小的單位, 會否要求戶主遷往其他屋村(包括同區或其他區)的較小單位 ?
請有同樣經驗的網友幫忙... 多謝

回答 (4)

2007-02-05 1:23 am
✔ 最佳答案
1)可以,加戶政策包括:
可加入戶籍的人士類別:戶主配偶﹑18歲以下子女、戶主或配偶的父母及祖父母、須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
2)會,不過你首先要攪清楚你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因為公營房屋政策內(乙部第七章)定明: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他們必須遷往一個適合其認可家庭成員人數的單位。倘住戶在無充分理由下拒絕接受所編配的單位,房屋署可根據房屋條例第19(1)(b)條,向有關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及收回其居住的公屋單位。
呢度講明房屋署有權咁做,你個單位需唔需要調遷就要睇房屋署啦!
3)會,理由同上
2007-02-09 9:05 am
1) 咁你爸爸 啦 如你爸爸不 在 就可以 ,否則 要一加就加 2個 因為佢地係夫夫妻
(除佢地以離婚 或 死亡 或 要有証明文件 從來有結過緍 )
有就可以 看清楚 因為我試過
2) 你咁鬼細 單位 快D加你媽咪入去啦
3)會 但你媽咪 如入左名就不用怕
4)你轉 之前 就問佢 有冇 可租 可買 一了百了 好過交租 你咁問 就係你還年青
同你可以要求 同區


過來人 ^O^

2007-02-09 01:06:45 補充:
記得選我做 最佳答案 ^O^
2007-02-04 7:44 am
第一條問題我唔清楚.
2.如果唔夠人數會要求遷往同村較小的單位.
3.如同村沒有較小的單位, 會要求戶主遷往其他屋村.
第二同第三條,我屋企正在處理中.

圖片參考:http://www.slfc.jp/mat/dot/dot04/052.gif
2007-02-04 7:13 am
請打2712 2712 他們會幫到你.! 不同案件有不同問題處理!>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47: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3000051KK0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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